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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服務創新的制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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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工研院推動服務創新的制度工作分析

以下根據圖

1

資料結構中之「定位工作」、「專業工作」、「論述工作」這三大

理論面向,分析工研院推動服務創新的故事。

一、定位工作

定位工作中,實務上透過「定義問題」、「設定發展議題」以及「調整組織定位」,

來確認改變制度的目的與自身定位。

(一)定義問題

「定義問題」是行動者扮演領航員

(Navigator)

角色所執行的首要工作,係指行動

者亟欲推動一個新的計畫、作法、制度或法規時,外在環境中的負面績效會引起行動

者的注意,因此行動者會有意識地辨識可能的威脅存在,或是重新定義績效落後或差

距的問題

(Kiesler and Sproull, 1982; Maguire and Hardy, 2009)

,而這將做為創新目標的

起點,引領後續運動的發展方向。

在工研院的故事中,正是以定義問題做為服務創新運動的起點。定義問題的當下,

可回溯到

2002

8

月在桃園龍潭渴望園區舉辦的「經濟部科技專案首長策略會議」。

此會議討論許多關於台灣產業發展的相關議題,其中,「服務業」正是眾人關注的問

題與機會之所在。當時共同對於台灣「服務業」的判讀與看法是:服務業已逐步成為

台灣產業結構中的要角,但服務業就業人口比重之比率仍偏低,在政府歷年來的政策

措施,諸如:「協助傳統產業轉型」到「發展高附加價值產品製造中心」,均已達階

段性成果後,當時的經濟部技術處處長黃重球說道:「推動以服務為導向的研發策略」

將成為科技專案未來的新推動方向(工業技術研究院,

2002

)。史院長也在而後的受

訪過程中,回憶說到當時工研院切入新興服務業的動機與想法:

「⋯⋯我那時候講了一句話,『當你有一天農業沒有的時候,你農業研究所

做什麼?』,只能關門。所以說製造業越來越少,工研院就完蛋了,因為工

研院每天只看到這個,可是這個在經濟的百分比裡越來越小,⋯⋯雖然我比

以前更努力,可是我的貢獻越來越小。」(訪談記錄:

2012/03/26

如何定義問題,成了一門藝術。史院長自述是以創造一種危機感的氛圍,訴求當

時以製造業為主的工研院恐有被邊緣化的危機,來激化大家願意起身開始行動。而這

樣的氛圍不僅侷限於工研院內部,還擴散到其他的研究機構、政府單位、甚至包含產

業界,各方環節普遍開始緊張製造代工所帶來的產業困境,硬體資源的報酬降低,對

此各界戲謔宣稱台灣已從「微利時代」進入「奈利時代」。因此,擇定「發展服務業

來服務其他產業」成為帶動台灣產業升級的積極策略性作法(工業技術研究院,

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