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131 / 414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131 / 414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臺大管理論叢

27

卷第

1

131

簡稱工研院),並探討其推動服務創新運動的歷程(

2000s~

迄今)。方法上,採用自

然探究法

(Lincoln and Guba, 1985)

,進行質化的單一個案研究

(Yin, 2003)

,並紮根

(Grounded)

於豐富的文本資料,包括訪談、次級資料等

(Strauss and Corbin, 1998)

本研究以下分為四個部分陳述:第一、理論背景的探討與整理,包括:制度邏輯

與制度工作。第二、研究方法,介紹本文採取紮根導向的單一解釋型個案研究,並說

明資料蒐集與分析過程,並歸納提出結合個案故事與理論思考的資料結構。第三、據

此理論分類架構,進行工研院推動服務創新過程的個案描述與分析。最後則是說明本

文的研究貢獻。

貳、理論背景

一、制度邏輯

制度邏輯一詞首先被

Alford and Friedland (1985)

提出,用來描述場域運作的核心

邏輯。而學者

Friedland and Alford (1991)

則是進一步突顯出制度邏輯此概念連結了個

體、組織與社會三種不同的層次,並主張在每一種呈現秩序行為的背後,定義著人們

做事的準則,並引導成員透過語彙或符號來理解自己所處的社會。因此,透過制度邏

輯此概念,一方面我們可以觀察到成員因為遵從制度而產生同形行為

(Greenwood and

Suddaby, 2006; Thornton, Ocasio, and Lounsbury, 2012)

。另一方面我們亦可觀察到,雖

然行動者處於既存邏輯的限制下,卻仍存有空間與資源允許變異存在與改變的可能

性。據此,制度邏輯並不全然地僅強調行動作為或結構限制的其中一種而已,而是有

了因勢調整的操作空間

(Thornton, 2002)

實際狀況是,場域中經常不會僅存在某種制度邏輯,通常是多個邏輯共存其中,

但經常在本質上是衝突的,而這些衝突就成了能動性發揮的空間,據此可解釋制度發

生創新與改變的原因

(Friedland and Alford, 1991)

。是故,多數學者經常以激進式的「取

代」觀點,來觀察新舊制度間的變化,例如:政治、環保等運動革命。在此研究取向下,

新的制度邏輯擁有激進本質的特性,亦即,「新」與「舊」邏輯截然不同

(Reay and

Hinings, 2009)

,值此,新舊邏輯幾乎無法共存於一個場域中。因此,觀察制度改變的

型態,激進革命的「取代」觀點主導了文獻的發展。

然而,實務現象卻也經常發生行動者透過漸進方式帶動制度改變的案例

(Greenwood,

Díaz, Li, and Lorente, 2010)

。例如:

Leung, Zietsma, and Peredo (2014)

研究由日本中產

階級家庭主婦成功主導的「寧靜革命」

(Quiet Revolution)

,指出家庭主婦雖為邊陲行

動者,卻透過內省式的定位過程,突破自己只是家庭主婦之自我認知設限,階段性地

透過集體式的行動、學習、感知與角色疆界的擴大,發揮一己之力。如同本研究中,

相較於製造代工的傳統制度邏輯來說,服務創新的新興邏輯並非展現激烈式的改變,

反而是以「共存」或「融合」的方式,歷經一場柔性轉換。對此,雖非激烈式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