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大管理論叢
第
26
卷第
2
期
217
參、研究方法
一、參與者
本實驗以高雄市國稅局各稽徵所(國稅)及稅捐稽徵處各分處(地方稅)所屬基
層稅務員為實驗參與者母體。為提升研究的外部效度(彭台光、高月慈與林鉦棽,
2006
),本研究以隨機方式選擇六處為實驗地點,因各處基層稅務員人數並不相同,
因此三個社會壓力組(含控制組)的每組人數並不相等。參與實驗人數共
121
人,有
效樣本
117
人。
溫世頌
(2007)
認為實驗參與者會因個人習慣或過去經驗而有固定的行為模式,因
而影響實驗處理情境而導致反應偏誤。為了避免實驗參與者曾經感受本研究個案中有
關營業稅處理的壓力情境,本研究試圖以各處承辦非營業稅的稅務員為參與實驗的對
象,但因考量實驗研究的實務現場而選在下班時段施測,實務上控制較為不易,故仍
有
14
人為營業稅稅務員。本研究將參與者分派到社會壓力之實驗組或控制組時,亦
以隨機方式決定。有關各處實驗參與者人數、社會壓力處理方式及人口變數,如表
1
、
2
所示。此外,表
3
描述實驗組與控制組參與者的性別、學歷、年齡及年資。
表
1
實驗參與者及實驗處理方式
高雄市稅捐處或國稅局
社會壓力處理方式
稅捐稽徵處
A
分處有效樣本
19
人(參與實驗人數
20
人)
上司壓力(實驗組)
稅捐稽徵處
B
分處有效樣本
17
人(參與實驗人數
17
人)
稅捐稽徵處
C
分處有效樣本
26
人(參與實驗人數
28
人)
同儕壓力(實驗組)
國稅局
D
區稽徵所有效樣本
18
人(參與實驗人數
18
人)
稅捐稽徵處
E
分處有效樣本
26
人(參與實驗人數
27
人)
無上司及同儕壓力(控制組)
國稅局
F
區稽徵所有效樣本
11
人(參與實驗人數
11
人)
參與實驗人數共
121
人,有效樣本共
117
人。
表
2
實驗參與者人口變數
工作類別 人數 學歷 人數 職稱 人數 專業背景 人數
地方稅
62
碩士
6
稅務員
76
財稅(財政)
25
營業稅
14
大學
55
助理稅務員
41
會計(會統)
42
營業所得稅
8
專科
45
合計
117
財金
13
遺產贈與稅
0
高職
11
企業管理
12
綜合所得稅
12
合計
117
經濟
4
其他
21
國貿
9
合計
117
其他
12
合計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