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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臺大管理論叢

28

卷第

2

(一)公司與顧客間的關係不確定性變數

本研究依循

Fee and Thomas (2004)

Kale and Shahrur (2007)

、及

Chen, Liao, and

Kuo (2013)

,先利用

COMPUSTAT Segment File

資料庫找出公司的顧客並逐筆定義

其名稱,再進一步利用各個顧客的售貨金額來計算各顧客占公司之銷貨比率

(CPS)

並以此來衡量公司與顧客之關係,如下式所示:

CPS

jt

=

公司銷售給第

j

顧客的金額

公司總銷貨金額

本研究進一步以「顧客占公司之銷貨比率的標準差

(CPSV)

」來作為顧客關係

不確定性的代理變數,並利用各顧客

CPS

歷史資料

(CPS

jt

)

來完成

CPSV

之估計。

然為避免過短或過長資料期間所造成的估計偏誤,本文將以過去

5

年至

8

年的

CPS

jt

的歷史資料來計算

CPSV

,並分別標記為

CPSV5

CPSV6

CPSV7

CPSV8

。而

CPSV

的經濟意義乃為公司在銷貨給顧客時的整體不確定性。如若公司當期的

CPSV5

很大時,代表著近五年內公司的銷貨流向並不穩定(亦即顧客與公司的關係

並不穩定)。因此,公司的現金流入及資產價值波動波動將越大,使公司面臨較高

的信用風險。

由於一家公司可能同時有多家顧客,為了將多家顧客的供應鏈關係不確定性做

一整合性考量,本文將依循文獻採取加權方式

(e.g., Kale and Shahrur, 2007; Chen,

Liao, and Kuo, 2013; Chen, Liao, Kuo, and Hsieh, 2013; Chen et al., 2014)

。其中,

Kale

and Shahrur (2007)

Chen, Liao, and Kuo (2013)

Chen et al. (2014)

採用

CPS

CIC

作為權數;

Chen, Liao, Kuo, and Hsieh (2013)

採用資產市值作為權數。前者主要是將

顧客或供應商對公司自身銷貨或進貨的影響力納入考量;後者乃是將顧客或供應商

在市場上的影響力納入考量。因此,本研究依循過往文獻的作法,以各顧客的

CPS

jt

作為權數,進一步計算公司整體顧客

CPSV

的加權平均

(CPS_CPSV)

,如式

(1)

所示:

研究主題「供應鏈關係不確定性」不符合;而供應商家數(顧客家數)的變動則有受到財會準

則規範或自願揭露之干擾的缺點,如根據財會準則公報

(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SFAS)

14

號及第

131

號之規範,上市公司必須揭露佔其銷售額

10%

以上的顧客之

相關資訊。但實務上,許多企業對某些銷售額不足

10%

的顧客亦會有選擇性的揭露。因此,

直接以供應商家數或顧客家數的變動來作為衡量變數,易受到公司自願揭露因素的干擾。是故,

本研究乃採

CPS

CIC

之標準差作為供應鏈關係不確定性之代理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