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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賽局理論探討信用擔保機制於供應鏈採購模式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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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放款利率

θ

與製造商分攤比率

α

間之關係,本研究根據

Oliver, Fumas, and

Saurina (2006)

使用之

Marginal cost of a loan (MCL)

概念建立銀行貸款利率模型。

L

為當供應商違約時銀行之預期損失比率,該研究假設供應商發生違約時,

製造商因連帶信用擔保而與銀行產生債務債權關係,對銀行債權人而言,放款的

α

部分由製造商進行擔保,製造商優先償付此一部分債務,而製造商對於供應商的應

付帳款為債務清償的第二順位,是故直觀上銀行之預期損失比率即為其所需分攤之

部分即

L = 1

α

,假設總貸款金額

β

,而銀行風險分攤下的預期報酬率必須高於無

風險利率,我們以

θ

f

表示,故可以列出銀行之預期報酬率以算式

(1)

表示:

(1

ε)×β×(1+θ)+ε×β(1+θ)×(1

L) = β×(1+θ

f

)

(1

ε)×(1+θ)+ε×(1+θ)×(1-L) = 1+θ

f

(1+θ)×[1

ε+ε×(1

L)] = 1+θ

f

(1+θ)×[1

ε+ε×α] = 1+θ

f

θ

=

–1

1

f

1

–ε

+

ε

×

α

(1)

由於銀行對於供應商的放款利率

θ

受違約機率

ε

與分攤比率

α

影響,

α

是製造

商與銀行間協商後產生的結果,

ε

是根據銀行與製造商過去的商業紀錄而共同決定

的,故對於上游供應商而言,放款利率

θ

為外生給定參數,而對於製造商而言,分

攤比率

α

亦受違約機率

ε

影響,因此在與銀行協商的的情況下,分攤比率

α

亦視為

外生給定參數。因此當其他條件不變下,供應商違約機率增加使銀行借款風險增加

時,銀行將與製造商協商利率增加或提高製造商的風險分攤比率,以分攤銀行風險。

此外,為確保銀行能加入信保機制,銀行將著重於確定的利息利潤,在敏感度分析

將設定放款利率

θ

為最大值,並得以使製造商與銀行在談判決定分攤比率

α

時,使

製造商之決策者了解要邀請銀行借款給供應商之最低分攤比率

α

底線,方能建立信

保機制運作。

此外,銀行提供之放款利率與無風險利率在一般情況下,需要考量銀行放款利

率必須大於無風險利率,且低於法令所規定之為高放款利率,故得

θ

f

≤ θ ≤ θ

max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