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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管理論叢

28

卷第

1

過去的研究中,

Li et al. (2014)

與本研究皆是探討有關供應鏈成員資金缺乏議

題,然而因商業環境之處境,供應鏈特色仍有些相似與相異之處。相同之處為資金

借出者為銀行,並且對於貸方而言,因為貸方的政策工具而得以降低銀行資金借出

風險,進而使銀行更有出借資金誘因。相異之處方面,

Li et al. (2014)

是上游資金缺

乏製造商與銀行間之互動,上游製造商因下游零售商存在未能還款情況下,進而以

保險費率

(Premium Rate)

向保險公司買保險,而本研究是以下游製造商為觀點,與

上游資金缺乏供應商互動,並且透過下游製造商以風險分攤方式進行信用保證,使

銀行願意借資金予上游供應商。因此本研究透過供應鏈中製造商或配銷商與銀行間

達成違約時債務分攤協議,建立一信保機制,並將供應鏈下游製造商視為大型廠商,

上游供應商視為中小企業,以大型製造商作為信用擔保者,與銀行議定一使銀行滿

意且有意願承作之放款利率與債務分攤比率,再以上游供應商做為訂單的接受者,

製造商握有採購數量的權力,建構一領導者與追隨者利潤模型,最大化雙方自身利

潤的目標下,求出雙方之最佳決策與利潤。最後提供實務上的管理意涵及建議,本

研究可以提供供應鏈上、下游於實務上使用信用擔保模式決策時之參考依據,同時

能直接使供應鏈雙方瞭解此運作模式之下該如何改善自我條件,以增進自身利潤與

供應鏈總利潤,同時當供應鏈與銀行三方進行協商時,可以用分析結果作為協商依

據。本文的結構首先是前言,接續是模型建立與求解,並呈現模型結果與數值分析,

最後為結論與未來研究方向。

貳、模型建立與求解

一、模型情境說明

本研究將探討供應鏈資金融通議題,上游供應商為一資金缺乏中小企業,而為

解決上游供應商信用額度不足無法接單的問題,我們參考信保基金模式,設計一信

用擔保作業模式。藉由供應鏈中製造或配銷廠商的信用擔保機制,使這些廠商將訂

單外包給上游供應商時,上游供應商能有資金生產與利潤償還貸款,再由製造或配

銷廠商與銀行協議違約時債務分攤機制,保證銀行放款後的期望投資報酬,降低銀

行的風險,提升銀行放款意願,進而使上游能夠接單製造且出貨給下游,建立一雙

方極大化自身利潤下建立供應鏈採購模型,解決融資困境。信保機制主要包含供應

鏈上、下游與銀行三方角色,其作業流程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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