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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賽局理論探討信用擔保機制於供應鏈採購模式之研究

48

供應鏈中,製造商在取得下游的報價

(P

D

)

後,將此報價拆分,留下製造商自己

所要賺取的部分,因此剩餘的部分製造商將會報價

(P

m

)

給上游企業,且報價至少要

大於上游企業的單位成本

(P

v

)

使其有利可圖。在亞洲許多家庭代工有著供應商無議

價能力之性質,提供純粹的代工,其無足夠能力跳過中間的製造商去服務下游(品

牌商),因此,製造商將下一

Q

m

數量給供應商,而供應商將視本身的生產營運狀

況,決定最佳生產量,使其決策結果為有利潤。

針對供應鏈三方在交易中所面臨的物流與金流情境,分別以示意圖

2

與圖

3

示。圖

2

為三方物流示意圖,下游產生需求後對製造商進行訂購,在其之後製造商

向上游進行採購,供應商接收訂單後有一預計生產數量,但供應商存在違約情境,

因此最後交貨數量在交易前仍未明朗,我們先以可供貨比率

r

表示,製造商拿到上

游貨品後再達交給下游完成交易。

銀行

製造商

上游供應商

下游需求

1.

需求產生向製造

商訂購

4.

為上游提供信用擔保,雙方協議違

約時債務分攤機制

8.

支付供應商違約時債務

不足額分攤費用

5.

貸款成功

7.

償還應付帳款

2.

向上游供應商進行採購

3.

信用額度不足申

請信用擔保

6.

完成交易

6.

完成交易

1

 信用擔保模式作業流程

(註:當供應商無法償還應付帳款時,製造商才需負擔債務分擔費用)

供應商

(

V

)

4.

接收訂單

Q

m

5.

生產量

rQ

v

製造商

(

M

)

2.

下游需求

D

3.

上游訂購

Q

m

下游

1.

需求

D

6.

交易量

Min(

rQ

v

Q

m

)

7.

交易量

Min(

rQ

v

Q

m

D

)

6.

缺貨數量

Lv

7.

缺貨數量

Lm

2

 供應鏈三方之物流示意圖

3

為三方金流示意圖。上游供應商接收訂單後,會衡量自有資金計算出接單

的資金缺口,這份資金缺口需有下游製造商的信用擔保下,才能獲得銀行的紓困,

取得貸款

β

,當供應商投入製造成本轉換成貨品後,便交付貨品給製造商。當製造

商收到貨品後,會依據合約規定,依最終交易數量給付採購金額(

P

m

×交易量)並

同時扣除缺貨懲罰金額

(

L

v

)

,供應商將所獲得之銷貨收入償還銀行貸款本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