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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強論:隨創式的資源建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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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提案對經銷商有很大的吸引力。一家在地經銷商便指出,研華的產品其實與

控創很相似,技術有相同等級,但價格相對優惠,比較容易賣得出去。此外,因為同

文同種,經銷商與研華專案溝通上也更為便利。然而,這項頗具吸引力的提案卻乏人

問津。畢竟,沒有經銷商願意得罪德方。

研華再次遊說經銷商,但不再訴諸價格的優惠,而是放大經銷商的危機。一位研

華協理點出:「在大陸,代理商心中是很清楚的。不管你賣的是服飾或科技產品,做

得不好就被收回代理權。做得太好,也會被取代,外商會自己跳下來做。經銷商被拋

棄是常有的事。這些經銷商很清楚,我們只不過幫忙點出他們不願意面對危機而已。

今天,控創把電腦模板的客戶攬來自己做;明天,不難保控創就將所有產品都包了。

這些經銷商只好喝西北風了。」為了讓經銷商安心,研華提出一套兩全齊美的方案:

建立複合商業模式。

(三)資源建構:經銷商轉為複合分公司,建立隱形分銷體系

在大陸,由於經營公司有許多難以預見的風險,所以一家企業會設立很多分公司

去分散風險。若一家分公司不幸倒閉,還可以將資產轉到其他分公司名下,或者可以

迴避清算資產與負債的風險。針對此在地脈絡,研華提出「複合分公司」策略,讓經

銷商成立另一家獨立公司,與研華合資,名義上是研華的地區分公司。一位在大陸駐

點的研華主管說明:

「大陸的經銷商很有彈性,可以依不同客戶的需要成立分公司。例如,福升

這家經銷商可以和研華成立『福研』,成為研華的子公司;還可以另外成立『福

華』,成為凌華的子公司。這樣福升就同時代理兩家公司的產品。它只是把

原本屬於福升的業務部門獨立為子公司而已,卻讓客戶有獨家代理的感覺。」

這個作法很快就擴散到各區經銷商,研華用很少的資金在各城市建立了「分公

司」。對經銷商而言,這樣的複合式分公司經營起來不費力,又不得罪控創。例如,

一家華東的經銷商就將公司分為兩部分,將原公司放在右邊,將電腦模板部門與研華

業務放在左邊,兩邊的人員每天交流。左邊的員工會穿上研華的制服,讓客戶來洽公

時感覺像是不同公司。面對控創時,這家分公司又是獨立作業,與經銷商無關。

對經銷商而言,成立複合式分公司的另一個好處取得合格供應商名單

(Approved

Vendor List)

資格。多數經銷商因為規模小,沒有資格參與大企業採購。為管控浮濫報

帳的風險,大企業要求參與競標廠商要通過「合格供應商」,才能列入採購名單。經

銷商可以借助研華的國際性知名度,被列入合格採購清單。研華則透過複合分公司模

式打入國營企業,並借力使力建立服務體系。

研華在大陸原已建置十多個服務據點,但熟悉電腦模板產品的工程師仍不多。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