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大管理論叢
第
27
卷第
2
期
63
二、實證資料說明
本文使用的資料為
2005
年
7
月
24
日到
2012
年
9
月
30
日的匯率日資料與月資料,
所有資料都取自
DataStream
資料庫。除了特別提款權匯率是由國際貨幣基金逐日公
告,其它匯率都是紐約外匯市場的收盤匯率,日資料是每一交易日的收盤匯率,月資
料是每個月最後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匯率。原有的匯率都是以美元為計價標準。
參、研究方法
本節根據
SDR
的組成原理,推導基本模型以闡明如何計算人民幣通貨籃內各組
成貨幣的數量與權重,再以此為基礎建立實證模型推估各組成貨幣的權重,並說明相
關之實證問題,特別是模型的變數應該使用匯率值或是匯率變動率,而匯率應該以價
格法或是數量法表示
5
?
為了說明方便,假設中國貨幣當局參考一籃子貨幣來決定人民幣匯率,通貨籃裡
有
q
1
單位的美元與
q
2
單位的歐元
(
q
1
> 0
,
q
2
> 0)
,貨幣當局將人民幣與通貨籃的比價
定為:
1
單位人民幣
= 1
個通貨籃
6
(1)
要計算人民幣與一籃子貨幣的比價,必須選擇一個「計價標準」來衡量人民幣與
通貨籃的價值,文獻上最常使用的計價標準是瑞士法郎(例如
Frankel and Wei, 1994;
Ito, 2010
),然而
Frankel and Wei (2008)
認為使用
SDR
作為計價標準比較合適,原因
是瑞士法郎並不是重要的貨幣,而
SDR
是由美元、歐元、英鎊與日元四個主要國際
貨幣組成的通貨籃,有其重要性。但是以
SDR
作為計價標準也有缺點,因為其組成
貨幣通常也是當事國通貨籃的組成貨幣,以
SDR
作為計價標準可能引起迴歸式誤設;
另外,
SDR
的匯率是由
IMF
逐日公告,與其它貨幣的匯率並沒有同時性。也有學者(例
如
Moosa, Naughton, and Li, 2009
)主張以美元作為計價標準,原因是一般國家在衡量
或調整匯率時是以美元為計價標準。以美元為計價標準也有缺點,這時候我們無法直
接估計美元在通貨籃內的權重。
為求周延,本文分別以瑞士法郎、
SDR
與美元為計價標準,進行實證分析。如果
5
既有文獻並沒有從通貨籃的組成原理出發求推導正確的實證模型,導致實證模型的設定不合理。
這裡涉及的問題主要有兩個,一是模型變數應該使用匯率值或是匯率變動率?二是匯率應該以價
格法或是數量法表示?
6
人民幣與通貨籃的比價可以表示為
1
單位人民幣
= X
個通貨籃,由於通貨籃的大小可以等比例調
整,本文將
X
設為
1
並不會影響分析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