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63 / 330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63 / 330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臺大管理論叢

27

卷第

2

63

二、實證資料說明

本文使用的資料為

2005

7

24

日到

2012

9

30

日的匯率日資料與月資料,

所有資料都取自

DataStream

資料庫。除了特別提款權匯率是由國際貨幣基金逐日公

告,其它匯率都是紐約外匯市場的收盤匯率,日資料是每一交易日的收盤匯率,月資

料是每個月最後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匯率。原有的匯率都是以美元為計價標準。

參、研究方法

本節根據

SDR

的組成原理,推導基本模型以闡明如何計算人民幣通貨籃內各組

成貨幣的數量與權重,再以此為基礎建立實證模型推估各組成貨幣的權重,並說明相

關之實證問題,特別是模型的變數應該使用匯率值或是匯率變動率,而匯率應該以價

格法或是數量法表示

5

為了說明方便,假設中國貨幣當局參考一籃子貨幣來決定人民幣匯率,通貨籃裡

q

1

單位的美元與

q

2

單位的歐元

(

q

1

> 0

q

2

> 0)

,貨幣當局將人民幣與通貨籃的比價

定為:

1

單位人民幣

= 1

個通貨籃

6

(1)

要計算人民幣與一籃子貨幣的比價,必須選擇一個「計價標準」來衡量人民幣與

通貨籃的價值,文獻上最常使用的計價標準是瑞士法郎(例如

Frankel and Wei, 1994;

Ito, 2010

),然而

Frankel and Wei (2008)

認為使用

SDR

作為計價標準比較合適,原因

是瑞士法郎並不是重要的貨幣,而

SDR

是由美元、歐元、英鎊與日元四個主要國際

貨幣組成的通貨籃,有其重要性。但是以

SDR

作為計價標準也有缺點,因為其組成

貨幣通常也是當事國通貨籃的組成貨幣,以

SDR

作為計價標準可能引起迴歸式誤設;

另外,

SDR

的匯率是由

IMF

逐日公告,與其它貨幣的匯率並沒有同時性。也有學者(例

Moosa, Naughton, and Li, 2009

)主張以美元作為計價標準,原因是一般國家在衡量

或調整匯率時是以美元為計價標準。以美元為計價標準也有缺點,這時候我們無法直

接估計美元在通貨籃內的權重。

為求周延,本文分別以瑞士法郎、

SDR

與美元為計價標準,進行實證分析。如果

5

既有文獻並沒有從通貨籃的組成原理出發求推導正確的實證模型,導致實證模型的設定不合理。

這裡涉及的問題主要有兩個,一是模型變數應該使用匯率值或是匯率變動率?二是匯率應該以價

格法或是數量法表示?

6

人民幣與通貨籃的比價可以表示為

1

單位人民幣

= X

個通貨籃,由於通貨籃的大小可以等比例調

整,本文將

X

設為

1

並不會影響分析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