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參考一籃子貨幣為名:人民幣匯率機制之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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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人民幣匯率機制的演變與實證資料說明
一、人民幣匯率機制的演變
2005
年
7
月
21
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機制改革的公告」,
實行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公告事項如下(中國人民銀
行,
2005
):
(一) 自
2005
年
7
月
21
日起,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
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釘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
人民幣匯率機制。
(二) 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交易日收盤後公佈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
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交易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三)
2005
年
7
月
21
日
19:00
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
1
美元兌
8.11
元人
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
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
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佈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
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佈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
定幅度內浮動
3
。
(四) 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
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
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
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準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
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自
2005
年
7
月
21
日以後,人民幣匯率即根據這份公告所宣布的機制決定。但是,
為因應國際金融危機,中國自
2008
年
10
月起再度實施釘住美元的固定匯率機制,直
到
2010
年
6
月
21
日才重新實施參考一籃子貨幣的匯率機制。
2005
年
8
月
10
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掛牌儀式上,
透露人民幣通貨籃包含
11
種貨幣,依重要性排列為美元、歐元、日元、韓圜、新加
坡幣、英鎊、馬來西亞幣、俄羅斯盧布、澳幣、加幣與泰銖
4
。
3
之後,中國人民銀行三度放寬美元對人民幣匯率的每日浮動區間,
2007
年
5
月
18
日起,將銀行
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匯率的每日浮動區間,由中間價上下
0.3%
擴大為
0.5%
,
2012
年
4
月
16
日起擴大為中間價上下
1%
,
2014
年
3
月
17
日起再擴大為中間價上下
2%
。
4
周小川說明人民幣通貨籃的組成原則為:
(1)
美元、歐元、日元和韓圜是一籃子貨幣中的四種主要
貨幣,因為這四個國家是中國的主要交易夥伴。另外,新加坡、英國、馬來西亞、俄羅斯、澳大
利亞、加拿大、泰國等國家與中國的貿易比重也較大,這些國家的貨幣對中國的人民幣匯率也是
很重要的。
(2)
一籃子貨幣的選取及其權重的確定主要遵循四項基本原則:著重考慮商品和服務貿
易的權重作為一籃子貨幣選取及權重的基礎;適當考慮外債來源的貨幣結構;適當考慮外商直接
投資的因素;適當考慮經常項目中一些無償轉移類項目的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