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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衍生性金融商品定價、避險與套利文獻回顧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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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之影響。研究結果發現勞工能透過轉換制度達到降低投資風險與增加退休所得的

目的。

Tang and Yang (2012)

探討在退休年齡選擇下,確定提撥退休金制度

(Defined

Contribution Pension)

收益率保證之評價,作者將收益率保證視為美式選擇權,並採用

Longstaff and Schwartz (2001)

提出的最小平方蒙地卡羅法

(Least Squares Monte Carlo)

來計算收益率保證的價值,研究發現退休年齡會顯著影響收益率保證的價值,越早

(晚)退休保證價值會越低(高)。

Lin (2005)

Ronn and Verma (1986)

的存款保險

(Deposit Insurance)

定價模型納入

監理寬容

(Regulatory Forbearance)

,以分析監理寬容對於存款保險費率的影響,研究

發現所估計出來的保險費率會隨著監理寬容的程度而增加,作者並且以臺灣上市銀行

為樣本,研究結論是存款保險機構是否高估或低估存款保險費率端視其監理寬容程度

而定。

Chang, Chen, and Tsay (2010)

評價存活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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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vivor Swaps)

,作者延伸

Cox, Lin,

and Wang (2006)

的模型來建構考慮隨機跳躍的死亡率過程,並加入違約風險。研究結

果發現:市場風險價格與死亡率之隨機跳躍頻率皆與存活交換合約價格存在正向關係,

且與前者的正向關係亦隨死亡率之隨機跳躍頻率上升而增強;在其他條件不變下本文

發現高(低)違約風險隱含相對高(低)的存活交換合約價格。

二、按衍生性金融商品種類區分

按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種類來分,早期台灣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場的研究主要包括遠

期契約

(Forward Contract)

、期貨

(Futures)

、選擇權

(Options)

、及交換合約

(Swaps)

四大類衍生性金融商品,但隨著市場產品日益複雜,奇異式衍生性金融商品及複合式

衍生性金融商品

(Hybrid Derivatives)

的研究也日益普及,例如:障礙選擇權、亞式選

擇權、重設選擇權、可轉換公司債、最低保證收益

(Minimum Return Guarantees)

評價

等,因此國內研究所含括衍生性金融商品產品的複雜度及深度都很足夠,甚至有些商

品的複雜度還同時兼具多種面向,例如:國內所研究的重設選擇權其執行價重設的條

件是採用標的資產在一段期間的平均價格低於某一門檻時,因此還兼具障礙選擇權及

亞式選擇權的特色,其評價因此變得十分困難。

(一)期貨及遠期契約

許溪南與黃清滿

(2001)

推導不完全市場下外匯期貨之定價模型,並與持有成本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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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存活交換是指雙方簽訂一紙合約,約定在未來的數個時點交換期初約定的金額,且此金額

的多寡決定於未來的死亡率(或生存率)。存活交換的定價即是在期初決定一個固定比率的貼水,

使得該交換未來雙方的預期現金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