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任務科技配適度觀點探討司法人員資訊系統使用與工作績效之影響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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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dependence)
等兩項特性,亦指出在不同應用情境中,使用者之任務特性將有所
差異。其次,科技特性指支持使用者執行任務的資訊工具(包括軟體、硬體及資訊服
務等)所具備之特性,例如:系統穩定性、即時性、易用性、資料品質、相容性等。
如同任務特性,科技特性在不同之應用情境下,亦將可能具有相異之面向;最後,個
人特性則是指資訊使用者所具備之個人特質,如:電腦使用經驗、資訊素養、動機等,
其可能影響個人對於資訊系統使用之評價或有效運用各項系統功能之能力。
任務科技配適模式強調,不同的使用情境與任務各具特性,而可能需要不同的資
訊科技予以支援。
Dennis, Wixom, and Vandenberg (2001)
應用配適度的概念針對群體支
援系統相關研究進行統合分析。其指出,在群體合作歷程的不同階段或任務,應使用
不同的通訊方式,以提昇任務與科技之配適度。舉例而言,在概念產生的階段,適合
使用電子化的通訊方式,有助於小組成員能進行平行溝通,以激盪出更多概念;而在
決策制定或共識凝聚的階段,則應使用面對面的溝通方式,以獲得即時回饋,提昇決
策成效。此外,
Shirani, Tafti, and Affisco (1999)
則比較同步與非同步的通訊科技,其
發現非同步的通訊科技,如:
,有助於使用者產出較具品質的概念,原因可能
在於使用者可在深入思考後撰寫文字回覆,並有反覆修正之機會。然而,使用
做為通訊工具之小組,其組內成員互動頻率較使用同步通訊科技小組為低。前述研究
發現均強調任務各具特性,而不同的資訊科技是否能有效地支援使用者完成任務,是
任務科技配適模式所著重探討之概念。任務科技配適模式自提出以來,便被廣用於探
討不同資訊系統之應用,探討任務科技配適度對於工作績效及使用行為之影響。例如:
決策支援系統
(Maruping and Agarwal, 2004)
、醫療照護之行動通訊科技應用
(Junglas,
Abraham, and Ives, 2009)
、數位學習系統
(Lin and Wang, 2012)
、知識管理系統
(Lin and
Huang, 2008)
等。
對企業而言,提昇績效是導入資訊系統的根本目的。然而,過去資訊系統成功模
式與科技接受模式等理論,多強調使用者的態度和信念對資訊科技使用意願或滿意度
之影響,較少著墨資訊系統對於使用者之工作績效之影響。此外,過去科技接受模式
存有一假設前提,即為個人可決定是否使用資訊系統;惟在企業環境之中,許多資訊
系統為強制使用,使用者並無法選擇是否使用。在此境況下,任務科技配適度模式強
調了資訊科技能否有效支援任務需求之重要性,若任務科技配適度高,則使用者將樂
於使用資訊系統以有效提昇其工作效率,反之,若配適度低,則可能減少其使用頻率,
或採取被動因應,進而可能對其工作績效產生負面影響
(Goodhue and Thompson,
1995)
,從而突顯了任務科技配適度與工作績效間之關係。
任務科技配適度模式提出已逾十數年,歷年來亦有許多相關研究發表,為一相對
成熟之理論。在其研究取向方面,大致可分為數類,第一為實驗法,透過比較實驗組
與控制組間之差異,以探討任務科技配適度對於工作績效之影響(如:
Shirani et 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