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113 / 372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113 / 372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臺大管理論叢

26

卷第

2

113

會人際網絡之普遍認定(及社會規範)將影響個人之行為意圖,社會普遍對現況的認

定,成為個人行為決定的重要影響因素,故個人行為除了受到自我內在歷程的影響外,

亦會受到與自己接觸的群體所影響。陳協勝、吳濟華與朱斌妤

(2002)

、汪明生等

(2005)

與黃日証與林承賢

(2013)

皆依據規範來源的參考群體分為主群體與次群體。本研究亦

將影響會計人員的參考群體依此分類:

(1)

主群體

(Primary Group; PG)

:指與自己經常面對面互動的群體。本研究將公司的

主管、同事、簽證會計師與主管機關列為主群體的成員,其理由為這些參考群體

對於會計人員是否進行盈餘管理行為具有直接的影響力。

(2)

次群體

(Secondary Group; SG)

:指與自己很少或無法面對面互動的群體。在本研

究中除了上述的主要群體外,其他可能會影響會計人員的決策之群體皆列為次群

體,如公司股東、債權人或分析師等。

3.

控制信念結構

多數研究將行為控制信念分解為自我能力與便利狀態兩構面(朱斌妤等,

2002

汪明生等,

2005

;池文海等,

2011

;黃日証與林承賢,

2013

),本研究亦直接引用此

分類:

(1)

自我能力

(Self-Efficacy; SE)

:指個人對於採取某項行為所需的內在自我能力評估,

例如:當所提列的較低減損金額被質疑時,是否知悉如何答辯。

(2)

便利狀態

(Facilitating Condition; FC)

:指個人採取某項行為所需的外在促進條件,

例如:對於相關會計的處理,會計人員是否被充分授權。

二、代理問題與盈餘管理意圖

企業組織係由利害關係人間的契約所組成,這些契約的當事人若存在自利行為,

且當公司監督機制無法控制時,將會對企業形成代理成本,傷害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

(Sunder, 1997)

。管理階層為了自身之紅利、升遷等自利因素,在具有資訊優勢之條

件下,可能企圖進行盈餘管理操縱損益,形成代理問題。

部分學者採實驗法操弄代理情境,比較於是否出現自利條件(同時具有資訊優

勢之機會且存有自利之誘因),代理人制定逆選擇或是道德風險決策之差異。若主

理人與代理人均能取得相同之資訊,則即使代理人有誘因從事自利行為,也會因為

考量主理人會獲取相關資訊之客觀條件而不敢進行;同理,即使代理人存在獲取資

訊之優勢,但當代理人主觀上並無誘因進行自利行為時,也不會出現進行傷害主理人

之行為 (

Eisenhardt, 1989; Harrison, Chow, Wu, and Harrell, 1999;

黃振豊與張寶光,

2008

),亦即須於客觀條件上存在資訊不對稱之情況與主觀意圖具獲取更多利益之誘

因動機此二條件同時具備時,代理情境才會成立。

Salter and Sharp (2001)

以承諾續擴

(Escalation of Commitment)

之情境為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