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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terrelationship among Normal and Abnormal D&O Insurance Coverage, Institutional Investor
               Characteristics and Audit Fees



               誘因,因此職務雙重性雖可能提升決策效率,降低審計風險與審計公費,但也有可
               能損及董事會獨立性,因而提高審計風險與審計公費。由於過去文獻未有一致之見
               解,本文不預期 BDSIZE、INDDIR 及 DUALITY 係數方向。
                    其次,本文以董監事持股比率 (BDOWN)、大股東持股比率 (BLOCKOWN) 與機
               構投資人持股比率 (INSOWN) 來捕捉股權結構。當董事會持股越高,董事會與外部

               股東利益越趨於一致,公司治理程度較高,因此減少審計公費;但當管理當局擁有
               大量持股時,可以有效運用投票權與影響力以免於被監督,此情形反而減損公司治
               理程度,因而提高審計公費。Kaplan and Minton (1994) 發現,當大股東持股比率越
               高,其潛在接管威脅對於公司管理階層是一有效監督機制,因此可以降低代理問題,
               會計師也願意收取較低之審計公費,支持會計師供給面觀點。但 Mitra et al. (2007)
               發現,大股東持股比率越高,會提高會計師所收取之審計公費,支持公司需求面觀
               點;此外,Mitra et al. (2007) 也發現大型機構投資人可以承擔監督成本並有效監督

               公司營運,提高公司治理程度,減少審計公費,支持會計師供給面觀點;但小型機
               構投資人則可能會要求公司聘請審計品質較高的會計師進行查核以降低代理成本,
               因此願意支付較高的審計公費,支持公司需求面觀點。綜上,由於過往文獻未有一
               致見解,故本文不預期 BDOWN、BLOCKOWN 及 INSOWN 係數方向。另外,臺灣
               上市公司存有明顯家族控制型態,當控制股東控制權與現金流量權之偏離程度愈
               高,控制股東將更有誘因從事圖利自己而侵害小股東利益之行為,導致代理成本提
               高,因而提高審計公費;然而,掌握控制權之控制股東所主導之董事會亦可能降低
               高品質審計服務之需求,或可能藉由更換會計師,提高會計師維繫客戶之經濟依賴
               誘因,促使會計師接受公費調降,因此本文以股份盈餘偏離差 (DIFF) 捕捉核心代

               理問題,但不預期係數方向。
                    接續,本文將具有保險業務關係之機構投資人設為虛擬變數 (INSURER),若承
               保 D&O 保險之保險公司或其同金控集團下之壽險公司為投保公司之大型機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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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時 ,設定為 1,否則設為 0。將 INSURER、INSURER × NORMAL 與 INSURER ×
               ABNORMAL 三個變數納入式 (1),建立式 (3) 作為實證模型,以式 (3) 之 β 與 β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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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檢測假說 2a 及 2b,其他自變數與式 (1) 相同。表 3 為實證模型變數定義彙總表。



                  8   為避免公司需求面假說影響具有保險業務關係之機構投資人變數對於利益衝突之捕捉,本文將
                     具有保險業務關係之機構投資人設為持股比率大於 5% 或股權比例前 10 名之大型機構投資人。
                     大型機構投資人係參考 Mitra et al. (2007) 對於大型機構投資人定義為持股比率大於 5% 之機構
                     投資人。此外,我國法規定義之大股東為持股比率大於 5% 或股權比例佔前 10 名之股東。依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記載事項準則第 11 條第 4 款規定,資本及股份應記載下列事項,四、主
                     要股東名單:列明股權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如不足十名,應揭露至股權比例占前十名
                     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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