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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 34 No. 1 Apr. 2024
理,並且在新興資本市場國家可能產生不同於成熟資本市場國家之結果。
另一方面,研究 D&O 保險與審計公費關聯性之文獻,多數支持經理人機會
主義假說。例如詹素嬌等 (2014) 與 Khan and Wald (2015) 發現投保 D&O 保險之公
司的審計公費,較未投保之公司為高;詹素嬌等 (2014) 與 Li and Liao (2017) 發現
D&O 保額與審計公費呈正相關。此外,國內有關 D&O 保險與審計公費關聯性之
研究,採用樣本皆為 2013 年以前。詹素嬌等 (2014) 使用之樣本年度為 2008 年至
2012 年,Li and Liao (2017) 使用之樣本年度為 2010 至 2013 年。惟臺灣自 2013 年
開始採用 IFRS,資訊揭露品質與公司治理程度皆有所提升,將可更有效發揮 D&O
保險之監督效果,如 Chang, Ren, and Yeh (2018) 指出,D&O 保險雖可能同時受到經
理人機會主義與監督假說之正、負方向影響,但當公司資訊揭露品質較好時,D&O
保險之監督效果將大於投機誘因,因而提高公司治理程度。因此針對 2013 年後,
我國 D&O 保險與審計公費之關聯性,是否仍舊支持經理人機會主義假說此點,尚
待釐清。
另外,過去文獻在探討公司治理與審計公費關聯性時,主要分為兩種觀點。一
為會計師供給面觀點,認為當公司治理機制提升,將可以減少審計風險與審計公費,
如 Kelton and Yang (2008) 發現當獨立董事比率越高,有助於減少審計風險與審計公
費。另一個為公司需求面觀點,認為當公司治理程度越好,為了解決代理問題及避
免財務報表舞弊,公司會聘請審計品質較高之會計師,如 Carcello, Hermanson, Neal,
and Riley (2002) 發現當董事會獨立性、專業能力、盡職程度提高時,會要求品質較
高的會計師進行查核,因此願意支付較高之審計公費;Zaman, Hudaib, and Haniffa
(2011) 發現審計委員會有效性越高時,審計委員會將承擔更多監督責任,會要求會
計師進行更廣泛查核工作以提高審計品質,因此願意支付較高之審計公費。Chung
and Wynn (2014) 以 D&O 保險保費作為公司治理品質的替代變數 (Proxy),分別以
會計師供給面與公司需求面,探討 D&O 保險保費與審計公費的關聯性,結果發現
D&O 保險保費與審計公費呈顯著正相關。當 D&O 保險保費提高,會提高會計師對
於審計風險與訴訟風險的認知,因而提高審計公費,支持會計師供給面假說。此結
果也隱含在探討 D&O 保險與審計公費關聯性時,應從會計師供給面觀點切入,會
計師會將 D&O 保險作為公司治理品質指標參考依據,融入審計公費定價之決定因
素。
又,近來也有文獻探討投保金額適當性如何影響公司治理。部分研究發現,若
公司依據自身特性與風險投保適當 D&O 保額,可有效發揮 D&O 保險監督角色之
效果,減少財務報表重編機率 (湯麗芬、廖秀梅與李建然,2015)與提高信用評等
(廖秀梅、湯麗芬與李建然,2017)。曾家璿、史雅南與廖秀梅 (2020) 也發現正常
投保金額越高,關鍵查核事項的揭露數量越少。然而若公司超額投保 D&O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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