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核品質屬性、財務報表可比性與投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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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IFRS
後應可提升可比性,進而獲得外國共同基金的青睞,其中以同一產業採用
相同會計準則的家數於
IFRS
實施前後的差異數衡量可比性。
然而,
De Franco et al. (2011)
認為投入基礎可比性存在以下的缺點,
(1)
多重報
導的問題、
(2)
當發生相異的投入可能得到相同的產出時,投入基礎之可比性是不
具決策攸關性及
(3)
評估與判定所有準則的成本相當高,尤其當樣本家數眾多時。
因此,
De Franco et al. (2011)
探討盈餘與當期股票報酬間的關聯性,藉由此連結兩
兩比較估計出可比性程度,此種不以會計原則相同或相異性,而以盈餘做為基礎之
可比性,稱「產出基礎可比性
(Output-based Comparability)
」
5
。由於此方法於概念
上並不複雜,且無投入基礎可比性所衍生的問題與缺點,故逐漸受到重視。例如
Yip and Young (2012)
利用產出基礎可比性探討歐盟
2005
年強制採行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是否改善資訊可比較性,實證結果顯示採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確實,企業之
可比性已經有所提升
6
。
在可比性的效益或經濟後果方面,過去文獻指出高可比性可降低分析師盈餘預
測誤差、分析師預測分歧程度或信用風險
(Bradshaw et al., 2009; DeFond et al., 2011;
Kim, Kraft, and Ryan, 2013)
。
Bradshaw et al. (2009)
探討當公司之會計方法與其他公
司差異性愈小(即可比性愈高)時,是否能可降低外部利害關係人分析報表時的資
訊處理成本。實證結果發現當公司會計方法異質性愈高時(即採取非典型的會計政
策),分析師預測誤差
(Forecast Error)
亦較大且分析師預測分歧程度
(Forecast
Dispersion)
也較高,顯示分析師處理過於複雜的資訊時,常以經驗法則替代理性決
策,故因而造成預測品質下降。
De Franco et al. (2011)
發現可比性較高的公司,分
析師跟隨人數也較多、分析師預測誤差較小及分析師間對於盈餘預測的數字較有共
識。
Kim et al. (2013)
以信貸評等機構穆迪對於「利息保障倍數」與「非重複發生損
益
(Non-recurring Income Items)
」之調整幅度作為可比性之代理變數。實證結果顯示
當調整幅度愈低時,債券之賣買價差異
(Bid-ask Spread)
、信用價差
(Credit Spread)
及一年期信用價差對五年期信用價差比均愈小。
最後,亦有文獻以接軌國際會計準則的執行成效為觀點
(DeFond et al., 2011; Li,
S., 2010)
,發現採行
IFRS
之後,由於可比性的提升,產生降低資金成本、吸引外資
等優點。例如:
DeFond et al. (2011)
發現認為實施
IFRS
後,外國共同基金增加對本
國公司的投資金額。
Li, S. (2010)
發現歐盟實施
IFRS
之後,資金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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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基
5
衡量可比性之步驟請詳見第參章。
6
部分文獻中雖然採行「產出基礎可比性」之概念,但這些文獻較強調橫斷面的可比性,而非時
間序列面之可比性
(Joos and Lang, 1994; Land and Lang, 2002; Bradshaw and Miller, 2008; Barth,
Landsman, Lang, and Williams, 2012; Kim et al., 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