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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品質屬性、財務報表可比性與投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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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後應可提升可比性,進而獲得外國共同基金的青睞,其中以同一產業採用

相同會計準則的家數於

IFRS

實施前後的差異數衡量可比性。

然而,

De Franco et al. (2011)

認為投入基礎可比性存在以下的缺點,

(1)

多重報

導的問題、

(2)

當發生相異的投入可能得到相同的產出時,投入基礎之可比性是不

具決策攸關性及

(3)

評估與判定所有準則的成本相當高,尤其當樣本家數眾多時。

因此,

De Franco et al. (2011)

探討盈餘與當期股票報酬間的關聯性,藉由此連結兩

兩比較估計出可比性程度,此種不以會計原則相同或相異性,而以盈餘做為基礎之

可比性,稱「產出基礎可比性

(Output-based Comparability)

5

。由於此方法於概念

上並不複雜,且無投入基礎可比性所衍生的問題與缺點,故逐漸受到重視。例如

Yip and Young (2012)

利用產出基礎可比性探討歐盟

2005

年強制採行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是否改善資訊可比較性,實證結果顯示採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確實,企業之

可比性已經有所提升

6

在可比性的效益或經濟後果方面,過去文獻指出高可比性可降低分析師盈餘預

測誤差、分析師預測分歧程度或信用風險

(Bradshaw et al., 2009; DeFond et al., 2011;

Kim, Kraft, and Ryan, 2013)

Bradshaw et al. (2009)

探討當公司之會計方法與其他公

司差異性愈小(即可比性愈高)時,是否能可降低外部利害關係人分析報表時的資

訊處理成本。實證結果發現當公司會計方法異質性愈高時(即採取非典型的會計政

策),分析師預測誤差

(Forecast Error)

亦較大且分析師預測分歧程度

(Forecast

Dispersion)

也較高,顯示分析師處理過於複雜的資訊時,常以經驗法則替代理性決

策,故因而造成預測品質下降。

De Franco et al. (2011)

發現可比性較高的公司,分

析師跟隨人數也較多、分析師預測誤差較小及分析師間對於盈餘預測的數字較有共

識。

Kim et al. (2013)

以信貸評等機構穆迪對於「利息保障倍數」與「非重複發生損

(Non-recurring Income Items)

」之調整幅度作為可比性之代理變數。實證結果顯示

當調整幅度愈低時,債券之賣買價差異

(Bid-ask Spread)

、信用價差

(Credit Spread)

及一年期信用價差對五年期信用價差比均愈小。

最後,亦有文獻以接軌國際會計準則的執行成效為觀點

(DeFond et al., 2011; Li,

S., 2010)

,發現採行

IFRS

之後,由於可比性的提升,產生降低資金成本、吸引外資

等優點。例如:

DeFond et al. (2011)

發現認為實施

IFRS

後,外國共同基金增加對本

國公司的投資金額。

Li, S. (2010)

發現歐盟實施

IFRS

之後,資金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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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基

5

衡量可比性之步驟請詳見第參章。

6

部分文獻中雖然採行「產出基礎可比性」之概念,但這些文獻較強調橫斷面的可比性,而非時

間序列面之可比性

(Joos and Lang, 1994; Land and Lang, 2002; Bradshaw and Miller, 2008; Barth,

Landsman, Lang, and Williams, 2012; Kim et al.,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