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75 /304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75 /304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75

臺大管理論叢

28

卷第

1

ε+ε×r)×150+ε×(1–r)×100 ≥ 0

,計算結果為

2×ε×r+5ε–3 ≥ 0

。當

2×ε×r+5ε–3 ≥ 0

時,

邊際利潤為正進入均衡解

4A+

,故製造商應該將訂單提高到

D

r

,若

2×ε×r+5ε–3 ≤

0

時,邊際利潤為負進入均衡解

4A–

。製造商在沒有不足額損失情況下,其是否要

向供應商訂購之數量為超出下游需求量,將考量需要付出的成本與益處。當製造商

向供應商之訂購量

D

r

超過下游需求量

D

下,若供應商違約,比起未超額訂購,製

造商會因為超額訂購,而可以交出更多產品給下游,進而增加交貨收入及減少缺貨

懲罰,且得以獲得供應商的懲罰收入。因此製造商在供應商違約機會低相對於違約

機率高時,更是不需要透過超額訂購來對於下游缺貨的避險,且也沒有誘因能對供

應商收取懲罰收入,將使製造商向供應商訂購至與下游需求量相等之數量。

(五)均衡解

4B+

4B–

的條件限制

均衡解

4B+

4B–

是供應商在均衡解

4B

情境下,製造商生產的邊際利潤是否

為正。若邊際利潤為正,進入均衡解

4B–

,反之進入均衡解

4B–

,我們將初始參數

帶入算式

(30)

計算。當

220×ε×r+146.8ε–150 ≥ 0

時,邊際利潤為正進入均衡解

4B+

,故製造商應該將訂單提高到

D

r

,若

220×ε×r+146.8ε–150 ≤ 0

時,邊際利潤為

負進入均衡解

4B–

。製造商在有不足額損失情況下,其是否要向供應商訂購之數量

為超出下游需求量,與製造商在沒有不足額損失情況下之考量因素,在加入不足額

的成本因素後為有相同考量。當製造商向供應商之訂購量

D

r

超過下游需求量

D

下,

若供應商違約,比起未超額訂購,製造商會因為超額訂購,而可以交出更多產品給

下游,進而增加交貨收入及減少缺貨懲罰,且得以獲得供應商的懲罰收入,然而超

額訂購製造商要分攤供應商無法還貸款之風險,將會付出更多不足額成本。因此製

造商在供應商違約機會低相對於違約機率高時,更是不需要透過超額訂購來對於下

游缺貨的避險,且不但沒有誘因能對供應商收取懲罰收入,更需要分攤供應商無法

還貸款之風險,將使製造商向供應商訂購至與下游需求量相等之數量。

將上述條件以

matlab

軟體繪製,我們以違約機率與違約時可供貨比率做為兩

軸,可在平面上繪製出均衡解的移動狀況,如圖

4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