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44 /304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44 /304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應用賽局理論探討信用擔保機制於供應鏈採購模式之研究

44

壹、前言

根據

2014

年中小企業白皮書,財政部營業稅徵收資料統計指出,

2013

年臺灣

中小企業家數約有

133.1

萬家,占全體企業家數的

97.64%

,而就業人數約

858.8

人,占臺灣全部企業就業人數

78.3%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2014

),臺灣在過去數

十年的經濟發展過程中,中小企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不但與大企業形成完整

的供應鏈,也是就業機會的主要提供者,還可以避免產業結構被少數企業壟斷。而

許多大企業更是由中小企業演化而成,說明中小企業對穩定臺灣整體經濟環境與國

家發展息息相關,中小企業發展未來仍將是經濟發展的基礎重心所在。

中小企業的成長需要資金融通,然而卻因其資訊不透明、財會制度不健全等因

素,造成銀行授信時存在資訊不對稱。在不易評估風險的情況下,銀行基於本身權

益,幾乎各項貸款均需要實質擔保品,對無力提供擔保品的中小企業,則常為銀行

融資體系下弱勢族群之一。因此政府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困境,推出輔導及保證措

施,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資金。主要作法為對具有發展潛力但欠缺擔保品之中小企業

提供信用保證,一方面協助業者取得金融機構之資金融通,促使企業健全發展,進

而促使經濟成長及社會安定繁榮;另一方面分擔金融機構融資的風險,提高金融機

構對中小企業提供信用融資之信心,因此政府於

1974

年設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

金,保證基金之資金係由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共同捐助。

然而中小企業雖有政府信保機制之協助,也僅能解決部分企業問題。而且我國

目前中小企業資金的取得,仍主要以銀行為管道,當中小企業向銀行借款無門之後,

並無其他次佳選擇,致使中小企業的融通資金無法滿足,而供應鏈的一環失去功能,

將連帶使供應鏈停擺,傷害產業升級與發展。另一方面,銀行能夠利用企業對供應

鏈較佳敏感優勢,透過信保機制,貸款給予中小企業,相對傳統貸款,有較好的收

益。董秋月

(2009)

指出,供應鏈中的成員,如物流企業,相對銀行,有著較佳的能

力去評估供應鏈中企業的營運狀況與信用;並且,若以傳統抵押借款且面臨抵押品

需要折現下,供應鏈中的企業也相對銀行有較佳的變現能力。因此銀行得透過與供

應鏈中企業的合作,不僅能有新的金融業務收入,並能降低貸款風險且能提升對於

供應鏈中貸款企業之信用等資訊之了解。

基於上述理由,中小企業確實有資金融通的問題,政府的介入助益為資金融通

的一種方式,然而其決策行為難以模型化,因此本研究將探討供應鏈資金融通議題,

透過另一商業模式,處理中小企業資金融通議題,藉由供應鏈中製造或配銷廠商的

信用擔保機制,使這些廠商將訂單外包給上游供應商時,上游供應商能有資金生產

與利潤償還貸款,再由製造或配銷廠商與銀行協議違約時債務分攤機制,保證銀行

放款後的期望投資報酬,降低銀行的風險,提升銀行放款意願,進而使上游能夠接

單製造且出貨給下游,建立一雙方極大化自身利潤下建立供應鏈採購模型,解決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