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大管理論叢
第
26
卷第
2
期
177
Dittmar and Duchin (2011)
去估計「預防性動機所預估出的現金持有比例」
2
。本文實證
結果與上開財務直覺相互一致,再次體現台灣年輕公司的現金持有決策過程中,預防
性動機確實扮演十足重要角色;反觀台灣成熟公司的現金管理決策似無法全然由預防
性動機所解釋
3
。
延續本文第一項研究假說與實證結果,本文接著進行第二部分的研究:探討現金
持有價值如何隨著公司生命週期演進而變化。過去文獻指出,相較於低融資限制公司,
高融資限制公司所持有的每一元現金對於公司價值的貢獻較高
(Almeida et al., 2004;
Faulkender and Wang, 2006; Pinkowitz and Williamson, 2007; Gamba and Triantis, 2008;
Denis and Sibilkov, 2010; Bates et al., 2011)
。例如,
Denis and Sibilkov (2010)
認為,由
於高融資限制公司通常面臨資金取得不易或外部資金成本過高等問題,因此公司內部
持有較高現金比例則較能夠促使公司順遂地執行有利可圖的投資方案,以避免投資不
足而壓縮公司成長性,進而造就公司的現金持有價值相對較高。
Kim et al. (1998)
與
Gamba and Triantis (2008)
則指出,小公司或是年輕公司的公司流動性(如現金)較能
夠改善公司財務彈性,因此對於公司價值具有較高貢獻。綜合而言,上開文獻皆普遍
認為,由於高現金持有政策可節省潛在的高外部融資成本,因此對於高融資限制公司
而言,高現金持有政策是一項提升公司價值的決策。
立基於本文第一項研究假說的核心結論(年輕公司相較於成熟公司普遍承受著較
高的融資限制),並結合上開相關文獻的立論基礎(高融資限制公司具有高現金持有
是一項提升公司價值的決策),本文發展出第二項研究假說:由於台灣年輕(成熟)
公司呈現出較高(低)的預防性動機與融資限制特性,因此其每一元現金對於公司價
值具有較高(低)的貢獻。亦即,我們預期可以觀察到現金持有價值將隨著公司生命
週期的演進而呈現逐漸下降趨勢。
為檢驗上開第二項假說,本文延伸
Fama and French (1998)
、
Pinkowitz and Williamson
(2007)
與
Bates et al. (2009)
的迴歸模型設定,以公司價值為被解釋變數,並以現金比
例與不同公司生命週期虛擬變數的交乘項做為解釋變數
4
,進行迴歸分析以分別估計
年輕公司與成熟公司每一元現金持有價值。研究結果顯示,不論有無考量其他控制變
數,台灣公司的每一元現金持有價值普遍隨著公司生命週期演進(公司年齡的增長)
而逐漸下降。更具體而言,在控制其他攸關變數並同時考量公司固定效果與時間固定
效果後,年輕公司每一元現金價值約為
3.406
,顯著高於成熟公司每一元現金價值
2
具體方法詳述於本文第肆章第二節中。
3
台灣成熟公司的現金管理政策可能受到其他因素影響的相關議題,本文留待後續未來研究。
4
本文將全樣本依公司年齡區分為
5
組(定義為
Young, Q2, Q3, Q4, Old
),當公司屬於最小(大)
年齡組別則設定
L
Young
(
L
Old
)
等於
1
,其餘等於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