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大管理論叢
第
26
卷第
2
期
155
約存續期間越長,可以賺取利差的時間增加,預期利潤增加。然而,對於承保機構而
言,租金率的低估、房價波動度的低估以及契約終止率的高估均會造成非預期的損失
(預期利潤的下降)。
三、年金給付型反向房屋抵押貸款
(一)年金給付型貸款商品結構分析
反向房屋抵押貸款之目的在以房養老,其需求多以年金給付型為主,因此,在本
節,我們利用本研究所建議的分析方式,以模擬的方法分析年金給付型貸款之商品結
構,並將之與一次給付型比較。文獻上,計算年金給付型反向房屋抵押貸款的每期給
付金額可以分為兩個方式:第一種是先計算出一次給付金額,再將之年金化(
e.g.,
王
儷玲等,
2011
;李秉芳等,
2011
)。第二種則是在反向房屋抵押貸款保費收入等於預
期損失的條件下,直接決定借款人每期可以領到的最大年金給付
(e.g., Lee et al.,
2012)
。在本文,我們參考
Lee et al. (2012)
,在年金給付型的反向房屋抵押貸款下,將
公式
(1)
、
(2)
以及
(3)
改寫如下:
(16)
,
t
= 2,3,... (17)
其中,
a
是借款人在各年度期初可以領取的年金給付。為了簡化起見,我們假設
借款人每年只領取一次給付,而各個項目價值的計算方式請參考公式
(12)
、
(13)
、
(14)
以及
(15)
的第一個等式。
在借款人為
70
歲男性下,表
5
提供不同無風險利率假設下之最大年金給付金額
以及各個項目價值,其中,年金現值是依據借款人死亡率、領取年金金額以及相對應
的利率計算而得。由表
5
我們可以發現,不管無風險利率為何,借款人可以領取的年
金現值遠小於一次給付型的最大可貸金額(
41
萬
4,290
元),主要是因為年金給付型
貸款餘額雖然在契約開始的前幾年較一次給付型低,不過其隨著領取年金次數成長,
最終將大於一次給付型;換句話說,對於承保機構而言,年金給付型貸款面臨更大的
長命風險,使得給付的年金現值小於一次給付的金額。舉例而言,在無風險利率
4%
下,若一次給付
31
萬
5,469
元,則反向房屋抵押貸款保險成本為
5
萬
7,132
元,而若
每年給付
2
萬
8,956
元,保險成本為
7
萬
3,434
元,年金給付型的保險成本高於一次
給付型。因此,年金給付型的保險成本與一次給付型截然不同,若年金給付金額為一
次給付時最大可貸金額年金化後的數額,則年金化後的保險成本將遠高於一次給付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