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稅合一制下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與股利發放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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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國內生產毛額年增率作為經濟成長率的替代變數、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作為通
貨膨脹率的替代變數(王肇蘭、廖思雯與池祥萱,
2009
),預期國內生產毛額年增率
與股利發放率呈正相關、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與股利發放率呈負相關。
IND
(產業別虛擬變數):由於各產業有其獨特結構特質,不同產業有不同營運
活動與經營環境,股利發放也可能不同(王祝三,
2004
),故加入各產業虛擬變數以
控制此等影響。本文依台灣證券交易所產業分類,將所有公司分成
27
類,設立
26
個
虛擬變數,若屬該產業則設為
1
,反之則為
0
,以控制產業特質對股利發放的影響。
H2a
認為,股利發放穩定的公司,即使調降營所稅率後,總股利發放率仍未改變,
H2b
及
H2c
則分別認為股利穩定性高的公司,會增加盈餘配股發放率、減少現金股利
發放率。本文依公司股利穩定性變數中位數,區分成股利發放穩定公司與股利發放不
穩定公司兩組,分別進行模式
(1)
至模式
(3)
迴歸分析。
肆、實證結果與分析
一、敘述性統計及相關分析
表
1
為主要應變數的敘述性統計值。總股利發放率
(
TotalD
)
在調降營所稅率前平
均值為
54.11%
,調降營所稅率後,平均值減少為
50.60%
,同樣地,盈餘配股發放率
(
EarnD
)
在調降前平均為
9.70%
,調降後平均值減少為
4.85%
,而現金股利發放率
(
CashD
)
則由調降前平均
44.41%
,略增加為
45.75%
,除現金股利發放率外,餘初步支
持假說一之各子假說,亦即調降營所稅率後,公司總股利發放率與盈餘配股發放率皆
有減少的情形,然其確切結果,仍有賴於多變量分析。
表
1
調降營所稅率前後各變數敘述統計值
Panel A
調降營所稅率前各變數敘述統計值
變數
平均值 標準差
Q1
中位數
Q3
TotalD
54.11
35.35
10.00
65.61
81.82
EarnD
9.70
17.38
0.00
0.00
12.93
CashD
44.41
33.43
10.00
48.19
73.09
觀察值
2,809
Panel B
調降營所稅率後各變數敘述統計值
變數
平均值 標準差
Q1
中位數
Q3
TotalD
50.60
36.77
0.00
62.50
81.40
EarnD
4.85
12.76
0.00
0.00
10.82
CashD
45.75
35.60
0.00
53.62
76.19
觀察值
2,889
(註
1
)變數說明:
TotalD
:總股利發放率;
EarnD
:盈餘配股發放率;
CashD
:現金股利發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