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34-2
P. 174
Order Choices, Order Execution Quality and Trading Volume: Evidence from Reductions in the Call Auction
Interval
來說,小型股在制度化揭露公司訊息上遠不及大型股(薛敏正等,2018),但變革
恰改善弱勢方自然人所渴求資訊透明事項,再加上此類低流動性股票加快撮合落實
度遭打折扣(見表 4)導致「時間壓迫」不多,「淨」效果上仍激勵其新委託出手
次數。此外,機構投資人於變革 II 對大型股未減少新委託申報頻率,此處暗示其拆
單動作或許增多,以致抵銷「時間壓迫」影響。
其二,加快撮合對委託價位積極狀態(見註 7,衡量指標本文以「出價積極度」
為主,最積極出價比、「順勢交易度」為輔)之「觀望」、「激勵」效應孰強孰弱,
可能存在投資人身份類別差異。首先,弱勢方自然人時效需求稍低(見表 1),委
託積極狀態於變革 I、 II 升高、遞減傾向與「激勵」、「觀望」效應(假說 3、 2)相符,
惟該結果在小型股不穩健。檢視大型股,變革 I 由於仍處偏長時距情境,委託積極
狀態升溫暗示資訊透明化緩解弱勢方贏家詛咒憂慮所帶來「激勵」效應 (Tseng and
Chen, 2015) 應為主導因素,但這無助升高其「動能」操作傾向;變革 II 實施後分盤
時距剩短促 5 秒,委託積極狀態降溫暗示盤距緊縮對低時效需求者誘發強烈「跨盤
替代」考量反居主導地位。至於小型股何以升降情勢較不穩健?除此類股票加快撮
合落實度偏低(見表4)外,自然人傾向多申報新委託亦可能有關。譬如,弱勢方「監
看」能力貧乏 (Chiao et al., 2017),委託積極度於變革 I 升溫傾向會因出手次數增多
而削減;弱勢方為免頻繁出手拖累成交比率,於變革 II 委託積極狀態遞減傾向也將
收斂。
再者,優勢方機構投資人時效需求強烈(見表 1),歷次變革中「出價積極度」
達多天期穩健升溫趨勢呼應「激勵」效應(假說 3),其驅動要素可能源自每盤規
模縮減下更渴望節約交易時間 (Foucault, Kandan, and Kandel, 2005; Rosu, 2009),或
透明化加深優勢方彼此競爭程度 (Ma et al., 2008)。值得一提的是,機構投資人對大
型股委託頻繁且出價急切(見表 1),研究亦多指其每筆委託張數偏多(李怡宗等,
2009;曾翊恆,2019;Chan and Huang, 2019)。有鑑於此,不論機構投資人對大型
股委託積極狀態升溫趨勢未現蹤最積極出價占比,或者在變革 II「動能」操作傾向
更穩健反趨遞減,都應是忌憚過度衝擊交易價格所致,隱含「激勵效應」乃溫和墊
高價位積極情勢。譬如,機構投資人對大型股「出價積極度」指標值僅 0.12%(見
表 1),暗示加快撮合後出價雖趨急迫但也未必敢跨越反邊最佳報價過多。
其三,「拆單」效應(假說 4)預測機構投資人變革後更常分批下單,每筆委
託規模將趨遞減。規則上,證交所係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確立交易排序,
每筆委託張數多寡不必然反映投資人多迫切進行買賣,但表 7 透露多數情境下投資
人在變革後傾向多提大額委託。李怡宗等 (2009) 在臺股過往限價簿加廣揭露經驗中
觀察到自然人下單次數、張數同步減少,推論其市場參與率降低。按過往文獻標準,
此處不詮釋為投資人市場參與率升高,原因是下單次數未必相應增多,例如自然人
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