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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 33 No. 2 Aug. 2023




               未必能證明其避稅策略之合法性,故為了避免投資人及稅務機關發現其行為後所
               帶來的不良後果,企業會有較高的動機選擇隱藏其避稅行為 (Hanlon and Slemrod,
               2009)。過去研究也證實,企業為了避免從事避稅行為後帶來的負面後果,通常會選
               擇將其交易結構及避稅形式複雜化,以降低公司稅務的透明度,如同 Balakrishnan
               et al. (2019) 的研究所述,雖然稅務規劃可以達到節省稅負的目的,但同時也可能增

               加企業的財務複雜性,產生財報透明度下降的問題。Inger et al. (2018) 亦指出從事
               激進稅務規劃的企業傾向以較模糊的字眼來揭露資訊,降低財報透明度,使外部報
               表使用者較難以發現他們所採取的激進避稅行為,從而減少後續可能衍生出的負面
               影響。而 Desai and Dharmapala (2006) 及 Balakrishnan et al. (2019) 皆指出,公司若
               進行避稅活動時,相較其他無進行避稅活動的公司,其財報中所揭露的資訊較少且
               公司透明程度較差,以降低揭露的程度來避免遭稅務機關查出公司有著逃漏稅之情
               事。因此從上述文獻可以得知,當公司進行激進的避稅行為時,具有操弄財報中的

               資訊來降低透明度之動機,進而達到使外界難以察覺其避稅行為之目的。
                   財務報表為投資人了解企業表現以及評估整體價值之重要資訊來源,若企業提
               供具可讀性的財報,將有利於減少公司與投資人間的資訊不對稱問題,降低代理成
               本;相反的,當財報的可讀性較低時,財報使用者則需要投入更多時間及精力來獲
               取財報中的資訊 (Bloomfield, 2002; Li, 2008),且其溝通價值有限,常引起更多的代
               理問題。過去研究指出,財報可讀性可反映公司高階經理人員之態度,若有意圖隱
               瞞某些資訊時,常會透過提供複雜的財務報表來達成掩蓋事實的目的,例如 : 複雜
               且難以理解的財報通常都與較差的績效表現 (Li, 2008)、較多的盈餘管理行為 (Lo et
               al., 2017)、較激進的避稅行為 (Inger et al., 2018) 有關。

                   根據上述文獻,本研究預期當企業的避稅程度愈高時,增加的潛在風險與成本
               將會提高企業掩蓋其行為之誘因,則企業有較高的可能透過提供可讀性較差的財報
               來隱藏其行為,藉此減輕避稅行為對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相關假說建立如下:
               H1:企業避稅程度與財務報表可讀性之間呈現負相關。


               (二)避稅程度與財務報表可讀性:產業專精會計師的調節效果
                   過去研究指出,透過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可有效地減緩企業因激進的租稅規

               劃活動所帶來的負面後果,如:Kim et al. (2011) 研究指出,當公司進行避稅活動時,
               因管理當局有較高的動機隱藏其行為,因此導致未來股價發生崩跌的機率提高;但
               良好的公司治理則可有效緩解避稅活動與股價崩跌間的關聯;Armstrong et al. (2015)
               也證實,僅有在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的公司,管理當局才可積極從事並且濫用避稅
               的行為。另一方面,審計制度建立的主要目的乃是希望透過減少資訊不對稱問題,
               可保護財報使用者免於遭受到管理當局機會主義以及舞弊行為的影響,進而確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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