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3 - 32.3
P. 173

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 32 No. 3 Dec. 2022




               820 筆資料,合計 1,588 筆資料。在控制變項的資料來源方面,腎臟專科醫師數的
               資料擷取自健保的開放資料,資料擷取路徑為:健康保險資料開放服務 / 醫療品質
               / 疾病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2014c);競爭強度的計算擷取自衛生福利
               部的公開資料,資料擷取路徑為: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 衛生福利統計專區 / 公務統
               計報表 / 衛生類公務統計 / 其他預告統計資料(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14)。



               二、變數定義與衡量
               (一)醫院營運策略
                   本研究參考垂直整合 (Ouchi, 1980; Williamson, 1979)  與透析業務(洪富珍,
               2008;羅英瑛,2009)的相關文獻,並諮詢血液透析臨床執業醫療人員與透析醫療
               照護服務供應商,將策略型態區分為垂直整合策略、合作策略與委外經營策略等三
               類。在營運策略的判定上,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 2012 年 2 月 23

               日公告與 2012 年 9 月 15 日第 186 次委員會議決議:2012 與 2013 年門診透析服務
               分別新增 2% 之預算,以鼓勵非外包經營之透析院所,而申請此鼓勵預算之非外包
               院所必須切結下列事項,即執行透析服務之醫師、護士等相關醫療人員由本機構聘
               任;設備由本機構自有,或向廠商租賃且有明確詳細之租賃合約;耗材由本機構自買;
               透析服務由本機構自行經營,且在所屬醫療院區內進行。
                   爰此,本研究將未申領此鼓勵款之醫院視為委外經營醫院,也就是將血液透析
               業務單科完全委託透析醫療照護服務供應商經營,包括血液透析業務相關專業人員
               (包括:醫師、護理人員、透析技術師)的聘用和透析儀器、衛材與藥品的採購,
               完全由透析醫療照護服務供應商負責,透析業務的盈虧亦由此承包供應商承擔,醫

               院則收取事前協商之定額費用(類似收取租金方式),本研究將此策略型態編碼為
               3。非屬前述委外經營之醫院中,若由腎臟科醫師(含腎臟科醫師間聯盟)或腎臟
               科醫師與透析醫療照護服務供應商合資,以單科經營方式,與醫院共同承擔相關盈
               虧風險者,視為合作之醫院,編碼為 2;其餘執行血液透析醫院的相關專業人員與
               使用之透析儀器及相關藥劑完全由醫院負責聘用及採購,透析業務的盈虧亦由醫院
               承擔者為垂直整合醫院,編碼為 1。為避免醫院策略型態判斷之錯誤,又將醫院策
               略型態分類結果,委請兩位提供透析醫療照護服務供應商協助確認。

               (二)營運績效
                   營運績效以營運效率與血液透析照護品質兩構面進行衡量。在效率面,本研究
               以醫院每季申請血液透析之點數除以透析床數衡量,即每床平均點數,將此數據取
               自然對數,以呈現常態分佈。
                   在品質面,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有關血液透析
               之照護品質指標包括:尿素氮透析效率 (Kt/V)、血清白蛋白 (Albumin)、血球比容


                                                     163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