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任務科技配適度觀點探討司法人員資訊系統使用與工作績效之影響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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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構面 子構面 題數
範例問項
參考來源
助益條件
請以您所常用之系統為例,回答以下問題。
資源助益
3
我有足夠的電腦資源,來使用資訊系統。
Venkatesh et al.
(2003)
、本研究
技術助益
4
資訊人員可以即時地解決我的系統問題。
成果預期
若我能善用我所常用之系統……
工作相關
5
將可以提高我的工作品質。
Compeau et al.
(1999)
個人目標相
關
5
我會感到有成就感。
組織凝聚力
請您填選同股一起合作的法官、司法事務官、法官助理、書記官以及錄事、
執達員(以下稱「合作同仁」)之間互動的情形。
6
合作同仁之間,會彼此協助、互補長短。
Koys and DeCotiis
(1991)
工作績效
請依您的個人感受,勾選最適合您的答案。
6
法院的電腦環境,對於我的工作效率及工作效
益,是重要的而且是有幫助的。
Goodhue (1998)
、
本研究
三、資料蒐集
本研究針對臺灣高等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及前來司法院參加研討會的司法
人員發出紙本問卷,由於司法院的組織中,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的機關數量最多,案
件量最大,資訊科技的應用對於機關內的司法人員承辦審判業務工作績效的影響甚
鉅,因此本研究選擇北部案件量較大的臺灣高等法院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請資訊人
員協助分送紙本問卷給該院的各級司法人員以進行填寫問卷。本問卷以抽獎方式致贈
禮卷做為填答誘因,期能提昇樣本回收率。問卷收集期間為
7
天,共發出
235
份紙本
問卷,回收
155
份問卷,移除不完整填答及機械式填答的無效問卷
17
份,合計回收
了
138
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
66%
,有效問卷佔回收問卷的比例為
89%
。
四、填答者基本資料說明
本研究正式問卷回收樣本中,男女性比例各為
39%
與
61%
,年齡分布在
20
至
29
歲者有
27%
;在
30
至
39
歲者有
35%
;在
40
至
49
歲者有
31%
;在
50
至
59
歲者有
7%
,
其中有法官
22
人、司法事務官
3
人、法官助理
57
人、書記官
47
人、錄事
6
人及執
達員
1
人,另有
2
人未表明其職稱。接觸電腦時間最短為
3
年,最長為
26
年。使用
法院資訊系統時間最短不到
1
年,最長為
1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