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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庫存與營運績效關聯之實証研究:以台灣大車隊為例

72

寬度

15

公里,則此次空車繞行距離則為

35

公里。第二次的長度是

35

公里、寬度

10

公里,則此次空車繞行距離則為

45

公里。第三次的長度是

167

公里、寬度是

8

公里,則此次不計算,寬需要在

16

公里以上才會算(寬至少取長的

10

分之一)。

主要的目的,是避免計算到長途旅客,例如:司機乘載旅客從台北到台中,回程時

可能是空車,而非是空車繞行尋找顧客。因此,

A

司機當天的空車繞行距離則為

80

公里。

(3)

1

司機空車繞行距離說明舉例

A

司機

第一次空車繞行

(L)

(L)

(L)

(W)

(W)

(W)

A

司機

第二次空車繞行

A

司機

第三次空車繞行

2.

定點候車的平均時間

(T)

:駕駛兩段載客任務之間有停等超過

3

分鐘以上的時間區

段,接著予以平均。選取

3

分鐘為標準的主要原因是確保駕駛確實是於該地停車等

候客人,而非路招。此一標準的選取,係為作者長期進行計程車司機行為研究調查

深度觀察所獲至的結果(侯勝宗與蕭瑞麟,

2008

),因為如果一旦發生路招載客行

為,司機將會直接離開上車現場,前往指定目的地,不會逗留在原地太久。駕駛的

一次空車旅程中,可能多個停等點集合。因此,計算方式為取

12

天中停等結束後

3

分鐘內發生了乘客上車的次數

count

(

i

)

、停等的開始時間

(

A

)

及結束時間

(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