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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 34 No. 3 Dec. 2024
為協力(綜效)。
對一般組織數位轉型而言,數位轉型不是口號,更不宜淪為形式上的符合,例
如,採購數位科技設備,或是商務上增加數位通路,因為無助於組織競爭力。數位
轉型須留意組織內部作業上所遇到的深層衝突,那來自於制度邏輯的影響,而數位
轉型帶來新的制度邏輯,加上原本組織內的制度邏輯,例如商業邏輯、專業邏輯等,
恐會在作業層級上產生衝突,然而,要解決此類衝突不能從衝突本身下手,須回到
作業差異背後的主導價值觀與作業原則等,並從增進制度邏輯間的相容性切入,設
法找出雙方或多方的相扣應之處,可能是概念或結構的對應,可能表現出不同的實
務,不必刻意追求相同的實務,且邏輯間衝突的張力可能會帶動組織的成長。
陸、結論
本研究發現制度邏輯複合的符應手法,說明數位轉型並非須追求轉型前後一致
(Consistence) 或匹配 (Match),那不但在實務上很難辦到,也減損科技應帶來的新價
值。組織在處理新科技所帶來營運與作業變化時,若遵循傳統,就很難進步,若全
然推翻舊有、改用新的原理原則,有較高的運作風險,且可能營造更多的衝突。
本研究提出的符應,說明數位轉型是新科技進入組織實務,是新舊制度邏輯在
互動,管理者不應該讓新舊邏輯交戰,引發衝突與消耗組織能量,管理者須設法在
新舊邏輯元素,找出相互回應的點,達到新舊制度邏輯的複合效果,帶動組織的成
長。
雖然本研究對於制度邏輯與數位轉型文獻均有貢獻,但仍受到一些研究上的挑
戰。首先,因本研究為一個案研究,且個案屬於分眾型媒體,會因讀者或消費者族
群而有所差異,個案雖具有代表性,但研究發現或許無法套用在所有的媒體組織上,
建議未來研究以大眾型媒體組織進行探究,或能歸納分析出更完善的複合策略。
其次,本研究發現的複合手法是否為制度邏輯更迭 (Institutional Logics Shift) 的
必經歷程,此有待商榷。除因單一質性個案研究途徑偏向「探索」,無法推論為此
為所有邏輯更迭的必經歷程外,文獻對制度邏輯移轉有不同情境的探索,也有多元
的發現,例如 Gawer and Phillips (2013) 探討 Intel 施行制度工作 (Institutional Work)
從供應鏈邏輯移轉到平台邏輯;Dalpiaz et al. (2016) 發現 Alessi 運用策略管理,從
文化生產邏輯移轉到結合工業製造的邏輯等等。此類研究多以質性個案研究法探
索,也說明此一議題的重要性,有待未來更多研究投入。
第三,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為期三年有餘,其中有大部分時間在疫情期間,
研究者無法親赴個案進行資料搜集,須透過線上方式,觀察時間長度也因疫情而縮
減,後續研究若能長期蒐集第一手資料,有助於理解個案數位轉型期間、面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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