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臺大管理論叢第33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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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ociations of Demand for Private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Willingness to Pay, and Precautionary
Savings with Preferences for Long-Term Care Systems
(現金支付)不足的風險,但若再將房產變現功能(以房養老或反式貸款)考慮進
來,這類似自我保險的功能,可以顯著緩解流動性需求不足的風險,遂取代了年金
險與長照險的保障組合。其三,觀察年齡、家庭人數與就業狀態,對長照制度偏
好的決策。Costa-Font et al. (2015) 將一般民眾籌措長照財源的方式,分成事前(購
買商業長照險)與事後(政府補助或家屬間的借貸)這兩種方式,實證發現,這
兩種方式呈現顯著替代關係,唯實證結果僅限於經濟高度發展的國家;甚至,政
府的長照補助會受到國民所得高低、民眾老化程度與家屬支持性照護者 (Informal
Caregivers) 的有無這三方面的顯著影響。Chen, Zhang, and Xu (2020) 利用華人社會
的資料 (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 CHARLS) 發現中國失能的老
年人口中的 80.73%,皆是依賴家庭成員擔任主要的長照人力,而且家戶所得與居住
地區會顯著影響長照勞務的需求。綜合上述,一般民眾的年齡、所得狀況、居住地
區、就業狀態、長照風險的憂慮程度與家庭人數等因素,會影響長照制度的偏好決
策,從而本研究將提出研究假設,驗證個人社會經濟地位對於長照制度偏好的影響。
綜合上述文獻,OECD 各國籌措長照財源的做法主要分為賦稅制與保險制;另
從長照需求者的行為(內部決策)來看,商業長照保險需求、願付程度或預防性儲
蓄這三項內在決策因素,會影響民眾對於長照制度的偏好。此外,有別於前述德國
強制性公立長照制度,或是法國公立長照險搭配雇主提供的商業長照險,或是美國
聯邦醫療補助 (Medicaid) 能提供部分與長照相關的保障,現下臺灣民眾須符合特定
的身分始能獲得長照 2.0 補助,亦即政府無法提供完整的長照服務,且沒有其他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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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制度給予足夠支持的長照環境 構成本研究的實驗場景,我們認為極適合用來觀察
一般民眾,當面對長照風險時,如何藉由商業長照保險需求、願付程度,或預防性
儲蓄來規劃未來的長照支出,甚至因此影響對於長照制度的偏好。
參、研究方法
一、研究樣本
本研究問卷採用全國調查的方式,樣本結構定義為「網路使用者及機構可觸及
的人口」,對於樣本結構的調整,期望能克服抽樣的「選擇偏差」(Selection Bias)
的問題。問卷調查的對象主要區分為兩類族群:(1) 親人已有長照需求者(佔總樣
6 根據衛生福利部 (2021) 統計,身心障礙人士為 120.3 萬人,約占臺灣總人口 5%。再者,2019
年身心障礙人士為 117.3 萬人,有長照服務需求者約 79.4 萬人左右,根據黃龍冠與楊培珊 (2017)
引用勞動部 2020 年資料,推估 79.4 萬人中有高達 26 萬人(約 33%)係由家屬自行聘請外籍
看護進行長期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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