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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 32 No. 3 Dec. 2022
壹、緒論
醫療產業之特色在於相互競爭的醫院有著相似的生產函數,卻分屬不同的組
織型態,組織型態之差異導致不同類型醫院對於成本及收入之管理有著不同的誘因
(Eldenburg, Krishnan, and Krishnan, 2017) 。我國醫院之組織型態早期以公立醫院為
主,自 1970 年後,財團法人醫院崛起,近年更因施行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導致醫
療產業型態改變,財團法人醫院家數大幅增加,國內醫療市場已轉型為以財團法人
醫院為導向之型態(李佳容、林進財、譚醒朝與張曉芬,2010)。另由於醫療環境
改變,私立醫療機構為加強其經營效率,提昇服務品質,由以往開業醫師個人經營
管理型態,逐漸蛻變成具有經營規模之組織型態,2004 年醫療法修法新增醫療社團
法人。為了讓醫療機構財務更為透明,自2013年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以
下簡稱健保署)逐步要求一定規模之醫院公布財務報表,外界關注醫院營運狀況之
程度日益增加,各界屢有提出部分醫院盈餘過高,醫護人力工作負荷仍高,或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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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運用盈餘之批評 。
2017 年 6 月間發生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醫院多名急診醫師集體離職事
件,進而引發外界對於其營運、財務管理等決策是否營利化等疑慮。衛生福利部(以
下簡稱衛福部)邀集專家組成專案檢查小組調查指出,醫療財團法人本質為非營利
性質,年度結餘必須優先使用於提升醫療機構設施、設備及改善醫護人員勞動條件
(衛生福利部,2017)。又監察院出具之調查報告指出,衛福部多年來對於醫療財
團法人財報缺失事項,未能本於醫療法賦予職權,研議相關行政作為,責成醫療財
團法人負起該當責任(監察院,2019)。由此可見,醫療機構的財務報表品質,確
實是重要的議題。
臺灣施行全民健保制度,醫院多數之醫療收入來自向健保署申報之健保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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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支付點值調整(亦簡稱點值調整 )及健保核減等因素,未能全額獲得給付。點值
調整係總額支付制度下,醫療給付每點支付金額採回溯性計價方式,實際結算金額
與申報醫療費用差異之調整數。而健保核減係指醫院向健保署申報之醫療費用,經
健保署審查不予支付之部分。醫院於帳列健保醫務收入時,需同時估計「支付點值
調整」與「健保核減」,作為該項收入之減項。由於部分醫療機構對此二個估計項
1 「醫院賺錢、人力卻降 7 家醫院遭點名」,中時電子報,2013 年 12 月 25 日,https://www.
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31225004492-260405?chdtv
「公益監察人限醫界門神 醫院盈餘 5% 加薪入法淪空包彈」,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2017 年 12 月 18 日,https://www.thrf.org.tw/news/1825
2 為與科目名稱一致,本文如係敘述科目時,仍以「支付點值調整」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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