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大管理論叢
第
27
卷第
4
期
223
此,該文結果支持穩健性與其他公司治理機制之間存在替代性關係。高蘭芬、陳怡凱
與陳美蓮
(2011)
以臺灣樣本討論三種代理問題(傳統代理問題、核心代理問題、股東
與債權人間之代理問題)與穩健性之關係。其研究結果顯示,經理人更換越頻繁之公
司,投資人對穩健之需求越高。此外,穩健性與董監薪酬占盈餘比重及現金股利發放
率呈反向關係,而與自由現金流量、控制權與現金流量權偏離程度、董監質押比、長
期負債比及淨現金循環天數呈正向關係,研究結果大致上支持替代性假說
10
。姜家訓
與葉鴻銘
(2007)
同時檢視公司治理、債權人、會計師這三種不同監督機制與穩健性之
關係,以及它們之間是否存在替代性或互補性。研究結果發現,債權人與外部股東兩
者之監督,均有助於提高公司之穩健性;當公司治理不彰時,債權人之監督有助於減
緩公司治理不彰對於盈餘穩健性之負面影響;當會計師對特定客戶之公費依賴度愈高,
則該公司盈餘愈趨穩健。研究結果基本上支持公司治理、債權人與會計師三種監督機
制在提高財務報表品質上之功能,以及三種監督機制彼此間之替代關係。
Chan and Hsu (2013)
以
2001
至
2008
年臺灣上市公司為樣本,檢視穩健性是否能
減緩臺灣因金字塔型持股所引起之代理問題,而降低債務資金成本。研究結果發現,
臺灣上市公司隨著控制鏈之層數
(Investment Layers)
越多(即持股結構越複雜),投
票權與控制權之偏離程度越大,而使得債務資金成本越高;該研究並發現多控制鏈層
數公司會採用較穩健之會計,以降低債務資金成本,支持穩健性與其他公司治理機制
間之替代性關係。
許文馨與林玟君
(2013)
認為購買董監責任險之行為及其金額越大,隱涵著更高的
道德危險,將增加股東與董監事間之代理問題,降低董監事之監督誘因。如此一來,
利害關係人(投資人或債權人等)對會計穩健性有著更高的需求。該文以
2008
至
2010
年臺灣上市櫃公司為樣本之實證結果發現,購買董監責任險之公司,其盈餘越穩
健,且此一關係尤其在有債務融資之公司更是明顯,支持董監事監督機制與穩健性間
之替代性假說。廖秀梅、湯麗芬與李建然
(2016)
則改用
CScore
衡量穩健性,也以相
同期間之樣本得到一致的結論。
(二)支持互補性假說之研究
許多研究發現穩健性與其他公司治理機制間係呈現互補關係,亦即,當其他公司
治理機制愈佳(差)時,會計穩健性愈高(低)。例如:林美鳳等
(2009)
檢視公司治
理機制強弱與會計穩健性之關係。實證結果發現,當臺灣公司之公司治理機制弱化(控
制股東之股權質押比率愈高,或董監事內化程度愈深)時,控制股東基於自利之誘因,
10
許文馨與詹凌菁
(2008)
以
1996
至
2006
年臺灣上市公司為樣本,亦發現董監薪酬占盈餘比重越高,
穩健性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