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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管理論叢

第

27

卷第

4

期

221

實證結果還指出穩健程度越高,可享有越低的銀行融資利率,證實了穩健會計之經濟

後果之一是降低借款人的融資成本。另外,

Chan and Hsu (2013)

之實證結果則進一步

指出,因金字塔型持股所引起之代理成本會提高公司之債務資金成本,而穩健性有助

於降低這種資金成本。

Li (2015)

除檢視穩健性對權益資金成本之影響外,亦檢視盈餘

穩健性與債務資金成本之關聯性。其以跨國樣本發現當國家層級之穩健性較高時,公

司能享有較低之債務資金成本,特別是在法制環境較健全之國家更為明顯,亦即,在

降低債之資金成本上,穩健性與法制環境具互補功能;此外,只有在債務附屬條款使

用程度較高之國家,穩健性與債務資金成本之間才具有顯著負向關係,說明穩健性搭

配附屬條款之使用,有助於增進債之效率性。

Khurana and Wang (2015)

則檢視債之期限結構

(Maturity)

與穩健性間之關係。若

穩健性有助於降低債權人與公司間之資訊不對稱,則債權人可能願意訂立到期日較長

之契約,亦即,會計越穩健,債之到期日越長;再者,短債之使用有利債權人更即時、

頻繁的監督債務人,自然就較不需要依賴穩健性,亦即,短債之使用與穩健性這兩種

監督機制具有替代性關係。他們的實證結果支持上述論點。

(三)債權人類型與穩健性之關係

Chen et al. (2010)

以

2001

至

2006

年中國上市公司為例,討論不同類型之債權人

(銀行)對穩健會計之需求是否有差異。他們認為,相較於非國有銀行,國有銀行

(State-owned Banks)

因為有政府之隱性補貼或其他政策性因素,對借款人財務報導需

求較低。實證結果發現,借款比重來自國有銀行越高,則會計穩健程度越低;來自非

國有銀行越高,則會計穩健程度越高。若再將國有銀行細分為商業國有銀行

(Commercial State-owned Banks)

與純政策國有銀行

(Policy State-owned Banks)

,則借款

比重來自於純政策國有銀行越高,會計穩健度越低;借款比重來自於商業國有銀行越

高,會計穩健度越高。

雖然前述文獻已說明穩健會計的決定因素之一是來自於債權人之需求,但實證方

法多數是採橫斷面比較,其觀察到之穩健結果,可能同時受到債權人需求或債務人公

司特性之影響。

Gormley, Kim, and Martin (2012)

認為,相較於印度當地銀行,外資銀

行可取得軟資訊

(Soft Information)

之管道較少,而較依賴財務報表資訊

(Hard

Information)

進行放款,因此,外資銀行對會計穩健性之需求較高。其利用

1990

年代

印度放寬外資銀行之入境管制為例,檢視債權人(銀行)產業環境之外生變化,是否

影響債務人之會計穩健性。他們以

1988

至

2002

年印度上市與非上市公司為樣本,實

證結果發現,在此一管制解除後,外資銀行分布密度較高之區域,當地公司即時認列

損失之情形更明顯,特別是依賴銀行借款程度較深之小公司、非上市公司

(Private)

、

非集團公司

(Nongroup Firms)

。本文證實債權人(銀行)產業環境之變化及債務人特

性,皆會影響債務人提供較高品質財務報表之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