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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管理論叢

27

卷第

1

275

NGARCH

組合型權證定價模型與組合型權證定價模型皆比

Black and Scholes

模型的理

論價格顯著接近於組合型權證實際交易價格。此外,

NGARCH

組合型權證定價模型

在動態

delta

中立避險績效的表現,也優於其他組合型權證定價模型。

(二)股票選擇權避險策略

在台股選擇權避險策略研究上,周恆志等

(2007)

Gram-Charlier GARCH

選擇權

演算法配適於臺指選擇權的市場資料,並與

Black and Scholes

模型比較,發現

Gram-

Charlier GARCH

選擇權演算法評價績效顯著較佳,但動態

delta

中立避險績效測試結

果顯示

Black and Scholes

模型優於

Gram-Charlier GARCH

選擇權演算法。但其文章提

GARCH

模型對於描述股價指數波動性的過程仍有不足,故涂登才、劉祥熹與林丙

(2012)

嘗試利用

Merton (1976)

跳躍擴散模型、

Heston (1993)

隨機波動模型及

Bates

(1996)

跳躍擴散與隨機波動之混合模型等三種修正模型,以進行臺指選擇權評價,並

建構運用於不同商品下之選擇權避險策略。此研究於現貨商品避險方面,臺指價內買

權或賣權避險策略運用以

delta

中立避險效果較佳;股價波動幅度較大之價平及價外

選擇權則以採用

Delta-gamma

中立避險策略較為合適。

(三)奇異式選擇權避險策略

儘管選擇權之評價方法不斷改進,但並不是所有選擇權的避險策略都適用較新發

展的選擇權商品,例如張傳章與劉明滄

(2000)

認為對具有高

gamma

delta jump

特質

之障礙選擇權而言,動態避險可能造成過高的避險成本,故作者將

Cox et al. (1979)

理現金股利之二項式選擇權定價模型加以修正,和

Derman et al. (1995)

之靜態避險方

法相結合,應用到歐式及美式障礙選擇權避險之上來達到較佳的避險結果。

而李賢源與劉柏宏

(2003)

則以重設選擇權作為探討的對象,由於重設選擇權也是

一種奇異式選擇權,它提供投資者權證價格下跌風險的保護,在國內是一很受歡迎之

商品。作者評價重設選擇權的方式係依財務工程最基本的拆解方式進行,將其拆解成

界限選擇權的組合來評價,也解決重設選擇權易遭遇

delta jump

negative delta

的難題。

三、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套利

由於股票市場的交易成本相對於期貨與選擇權市場來的高,再加上有較多的融券

賣出限制,例如平盤之下禁止融券賣出或融券保證金成數提高等交易限制,且在空頭

時期有流動性嚴重不足等問題,都會加重股票市場和期貨與選擇權市場間套利活動的

困難度,並延遲市場錯誤定價調整至理論價格的速度,那麼市場會較缺乏套利效率。

因此,本文先探討交易環境限制是如何影響市場上的套利機會與套利交易的進行。其

次,由於股票市場的交易限制較多,所以實務上較常進行期貨市場與選擇權市場間或

選擇權市場內的套利交易。因此,本文亦探討市場間與跨市場之套利效率相關研究,

以及當出現錯誤定價時,不同市場間市價調整至理論價格的速度,並探討資訊傳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