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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nancial Statement Comparability of Listed Foreign Firms in Taiwan: The Effect of Board Interlocks and
Financial Statement Fraud
司所發行之股票首次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或臺灣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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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 ,且其股票未在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者;第二上市櫃公司係指海外公司所發行
之股票或表彰之有價證券已在經核定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且其有價證券經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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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證券交易所或臺灣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買賣者 。兩種發行方式之差
異為海外公司來臺上市櫃前是否在外國先行掛牌發行,本研究著重於研究海外來臺
第一上市櫃之企業。
起初,外國來臺上市櫃企業之股票,因其註冊地多位於開曼群島,故此等海外
來臺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若係利用第一上市或第一上櫃方式發行者,則稱為 KY 公
司(莊蕎安,2014a)。由於 KY 公司註冊地與營運地均在境外,常常被大眾詬病
其資訊不透明,若發生損及投資人權益情形時,投資人尋求補償過程可能會充滿挑
戰。此類型公司主要有兩個特性:(一)公司於申請上市櫃過程中,通常會經過組
織重組,其結構較普通公司複雜;(二)註冊地多位於第三國,目前 KY 公司註冊
地多位於英屬開曼群島,但主要營運地多位於中國及東南亞國家,上市櫃地點則在
臺灣。此種註冊地、上市地與營運地分處三地之形式使得大眾對海外來臺上市櫃企
業較為生疏(莊蕎安,2014b)。
先前討論外國企業與盈餘管理關係文獻指出,相比起本國企業,外國公司或海
外投資部位較多之企業較可能進行盈餘管理,如 Krull (2004) 發現公司進行海外投
資後會因海外盈餘較為複雜進行盈餘管理;Dyreng, Hanlon, and Maydew (2012) 發現
於法治較差之國家、擁有廣泛海外業務及在避稅天堂設有子公司之企業有更多機會
進行盈餘管理;陳俞如、金成隆與謝存瑞 (2009) 利用臺灣資料進行研究亦發現公司
海外投資程度愈大愈會從事投機性之盈餘管理;王登仕、黃邵彥、林鳳儀與張森河
(2018) 檢驗 KY 公司財報品質與本國公司間是否有差異,發現相較於本國企業,KY
公司財務報表品質確實較差。Stulz (1999) 指出當公司營運總部若位處投資者保護
機制較差之國家,其代理成本通常會較高,所以此等公司會更有動機前往投資者保
護機制較佳之國家上市,以改善財務報表透明度吸引更多資金投資。Duru and Reeb
(2002) 表示公司會因所涉及地域之多樣性,使分析師更難精確地評估公司之價值,
隱含涉及多地域性之公司其資訊成本較高。葛俊佑與蔡岳霖 (2019) 則係利用 KY 公
司資訊度不對稱之特性,研究 KY 公司之公司治理與股利政策之關聯,發現 KY 公
司之公司治理與股利發放具替代效果。綜合上述文獻(莊蕎安,2014a;莊蕎安,
2014b;Krull, 2004; Dyreng et al., 2012; 陳俞如等,2009;王登仕等,2018;Duru
5 資料來源: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3 條第 2 項。
6 資料來源: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3 條第 3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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