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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經代人能否提供較佳的理賠服務品質?:台灣汽車責任保險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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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車商保代的特例。即使車商保代與非車商保經代均具備對保險公司的影響力,但值

得關注的是,車商保代與非車商保經代是否因市場佔有率而對保險公司存在不同的影

響力?本文進一步再比較車商保代與非車商保經代的行銷通路對任意險理賠金額的迴

歸係數時,可以發現在車商保代群體中,行銷通路的迴歸係數

( = 0.416

p

-value <

0.01)

要明顯高於非車商保經代群體的迴歸係數

( = 0.243

p

-value = 0.073)

,顯示車

商保代因在車險市場的強勢地位,其對保險公司的影響力一般要高於非車商保經代的

影響力。

三、子樣本分析

本文為驗證保險經代人的理賠服務能力是否會隨著受害人體傷程度提高而跟著提

高,我們再依強制險理賠金額將全部樣本切割成

50,000

元以上及以下兩個群體,並分

別在兩群子樣本中重新執行第

(2)

式至第

(4)

式迴歸模式,結果如表

5

與表

6

所示。

5

為強制險理賠金額低於

50,000

元群體之迴歸分析,我們同樣先執行

Hausman

Test

來判別行銷通路與理賠服務指標是否存在內生性,在

Model 1

Model 3

中,其

χ

2

統計量同樣未落入拒絕域,顯示內生性偏誤一樣不存在,因此表

4

中所有解釋變數

的迴歸估計值仍然以一階

OLS

來估計。

Model 1

Model 3

為依序執行程式

(2)

(4)

的估計結果,在

Model 1

中,行銷

通路的迴歸係數並未呈現顯著關係,說明在此群體下兩種行銷通路的理賠案件於受害

人的體傷程度並無顯著差異,再觀察

Model 2

時,行銷通路的迴歸係數在顯著水準為

1%

之下呈現正向顯著關係,但在

Model 3

則未有顯著關係,此結果與整體樣本呈現

相同的結果,保險經代人同樣在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金額具有較佳的理賠金額爭取能

力,但不具備理賠案件處理時效的優質服務。

本文接續再觀察強制險理賠金額高於

50,000

元的群體,其

Hausman Test

的檢定結

果仍然未能拒絕外生性的虛無假設,顯示內生性問題一樣不存在,因此表

6

中所有解

釋變數的迴歸估計值仍然以一階

OLS

來估計。我們同樣執行程式

(2)

(4)

並呈現於

6

Model 1

Model 3

Model 1

Model 3

行銷通路的迴歸係數估計結果大致與

4

及表

5

的結果一致。整體來說,不管是全體樣本或依強制險理賠金額將全體樣本

區分為輕微體傷與嚴重體傷兩群子樣本,在分別驗證假說一與假說二的情況下,實證

結果均支持研究假說一成立,但假說二並未獲得實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