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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 34 No. 3 Dec. 2024
壹、緒論
後疫情時代,「數位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 是不可逆轉的趨勢 (Hanelt,
Bohnsack, Marz, and Marante, 2021; Nadkarni and Prügl, 2021)。數位轉型是數位科技
進入社會後,社會層級的變革 (Faik, Barrett, and Oborn, 2020),發生在各行業與各類
型組織,也對組織內成員造成影響,以下分述之。
數位轉型顛覆產業或領域的發展,重新定義、模糊甚至消除領域疆界,隨著科
技的演化,原本主導的產業邏輯在數位轉型後不再有效 (Sabatier, Craig-Kennard, and
Mangematin, 2012),造成跨業間競爭 (Nadkarni and Prügl, 2021)。例如,Amazon 推
出 Amazon Fresh、Uber Eats 跨足生鮮雜貨運輸,都威脅到超級市場的生意;Spotify
影響了音樂產業 (Wlömert and Papies, 2016),TiVo 和 Netflix 影響了電視和電影產業
(Ansari, Garud, and Kumaraswamy, 2016) 等。科技帶來的不只是作業方式的改變,也
會加快作業的速度。雲端與線上平台將創新想法轉化為實體營運的過程與速度 (Vey,
Fandel-Meyer, Zipp, and Schneider, 2017),在幾天內就能實現一個創新,成立公司可
能縮短為一夜之間,業者間競爭從贏者通吃變成爭取先發優勢,既有企業雖有先發
優勢,卻也剩下更少時間面對新的威脅 (Grover and Kohli, 2013)。
在組織內,數位轉型不只是數位科技的導入應用,亦需要組織同步展開變革。
數位轉型在組織內呈現階段性轉變,即從數位化、數位優化到數位轉型 (Verhoef,
Broekhuizen, Bart, Bhattacharya, Dong, Fabian, and Haenlein, 2021);大部分文獻認為,
須經前兩階段才漸進式實現到第三階段 (Loebbecke and Picot, 2015; Matt, Hess, and
Benlian, 2015; Parviainen, Tihinen, Kääriäinen, and Teppola, 2017),成為組織回應外部
環境與創造競爭優勢的利器。Gurbaxani and Dunkle (2019) 則提出數位轉型獲得成功
競爭地位的六個面向,包括:策略願景、創新文化、專業技術和智慧財產權 (IP) 資
產、數位能力(人才)、策略一致性與技術資產。此外,數位轉型對組織內工作者
造成衝擊,工作者須配備相關能力,像是數位敏捷性、數位網絡能力等 (Verhoef et
al., 2021)。
承此,數位轉型隱含成員、組織、領域與產業遊戲規則的改變,是跨越社會、
組織與個體不同層級的整體性變化。近年來組織研究以「制度邏輯」(Institutional
Logic) 觀點,作為貫穿社會現象、組織作為與個體實務三者連帶變動性的有力視角
(Faik et al., 2020)。制度邏輯的觀點起源於 Friedland and Alford (1991) 的文章,呼籲
在研究組織現象時要將「社會」納入考慮,並將社會視為一個跨制度、由多制度秩
序組成的系統,每個制度秩序都有其獨特的邏輯,而提出市場、國家、民主、家庭
和宗教等五種制度邏輯 (Friedland and Alford, 1991)。Thornton (2002) 將此五種分類
修改為市場、公司、職業、國家、家庭和宗教等六種邏輯,後有學者添加社區 /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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