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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臺大管理論叢

28

卷第

2

集團企業的組成個體越多,則彼此的關係人交易就越複雜。特別是當集團企業

的組成個體橫跨不同的產業越多時,其關係人交易就經常涵蓋不同產業,故該集團

企業之查核會計師,越難完整瞭解關係人交易之內容與特性。此時,若集團企業能

委託同一事務所查核,則會有助於會計師對於關係人交易的瞭解。然而,如果集團

企業的組成個體橫跨不同產業的數目較少,則其關係人交易的複雜度較低,較不會

影響會計師對於關係人交易之瞭解,則集團企業是否委託同一事務所查核,對查核

之會計師而言,產生的差異就較為有限。因此,集團企業委託同一事務所查核時,

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與盈餘持續性之關係,會因為該集團企業的組成個體,橫跨

的產業數目不同而有所差異。本文將組成個體跨足較多(少)產業的集團企業,視

為大型(非大型)集團企業,並檢驗大型集團企業與非大型集團企業之不同效果,

故假說

2b

建立如下:

假說 2b:集團企業委託同一事務所查核時,其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較不會降低盈

餘持續性之效果,會因為該集團企業是否屬於大型集團企業而不同。

參、研究方法

一、樣本資料來源

本研究資料來自於公開發行公司,故從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

(Taiwan Economic

Journal; TEJ)

的公司財經資料庫中,取得公司每個年度財務資料。此外,

TEJ

的公

司治理資料庫中包含集團企業組成資料庫,該資料庫提供每個集團各組成個體加入

該集團與退出該集團時間的詳細資料。組成個體若在年度中退出該集團,則該組成

個體即不屬於該集團當年度成員,同樣地,若組成個體於年度中加入該集團,則該

組成個體即是隸屬於該集團當年度成員。關係人交易資料的部分,來自於

TEJ

中公

司每年度關係人營業外收入與支出的資料。

TEJ

所提供之集團企業資料乃是從

1996

年開始,故本研究的樣本期間從

1996

年到

2011

3

,共

17

年期間。樣本資料在排

除僅有一個組成個體的集團企業

4

、特殊行業性質之金融、證券與保險業、關係人

交易資料不完整、以及各變數不完整之樣本後,共有

8,345

個樣本公司(組成個體)

年可供分析。樣本篩選過程與樣本在各產業分布狀況如表

1

與表

2

所示。從表

2

知半導體產業的樣本最多,樣本最少的是文化創意產業。整體來看,除了半導體、

電腦及週邊設備、光電以及電子零組件產業外,其餘產業占整體樣本的比率皆小於

5%

,顯示樣本公司能涵蓋大部分產業。

3

本文檢驗當年盈餘與未來一年盈餘的關係,故檢驗資料必須包含連續兩個年度的資料。因此,

資料蒐集期間為

1996

年至

2012

年,可供檢驗盈餘持續性的資料樣本期間為

1996

年至

2011

年。

4

若集團企業僅有一個組成個體,因為無法判斷集團企業是否委由同一事務所查核,故將此種集

團企業之樣本加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