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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臺大管理論叢

28

卷第

2

6

敏感性分析:不同租稅優惠組成

醫療社服支出

係數/(標準誤)

教育研究支出

係數/(標準誤)

社區公益服務支出

係數/(標準誤)

免稅利益

免稅利益二

-0.0519***

0.0377***

-0.0142

(0.0026)

(0.0120)

(0.0123)

免稅利益三

-0.0515***

0.0486***

-0.0029

(0.0026)

(0.0046)

(0.0042)

免稅利益四

-0.0513***

0.0532***

0.0018

(0.0020)

(0.0078)

(0.0087)

工具變數法

前期免稅利益二

-0.1119***

0.2132**

0.1013

(0.0050)

(0.0834)

(0.0819)

前期免稅利益三

-0.1181***

0.2252***

0.1071

(0.0084)

(0.0702)

(0.0773)

前期免稅利益四

-0.1038***

0.1988***

0.0950

(0.0054)

(0.0674)

(0.0711)

註:

1.*

**

***

分別表示

p

< 0.1

< 0.05

< 0.01

2.

刮號

( )

內為標準誤。

3.

免稅利益二:租稅優惠有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地價稅及捐贈扣抵;

免稅利益三:租稅優惠有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地價稅;

免稅利益四:租稅優惠有營利事業所得稅、地價稅。

三、敏感度分析

為了評估實證結果的有效度,本文進行敏感度分析。首先,在免稅利益涵蓋範

圍方面,分析不同免稅利益定義的影響。我們由兩個面向建立額外定義三個租稅利

益,一為營業稅的免稅利益,另一為租稅的減免利益是否直接歸屬醫療財團法人。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後簡稱營業稅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規定,醫療機構提供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免課營業稅。雖然所有私

立醫療機構均享有此項租稅優惠,但其亦為醫療財團法人享有的項租稅優惠之一。

故假設醫療財團法人提供的醫療勞務及貨物皆為應稅。計算潛在租稅負擔時,以醫

療收入淨額乘上現行營業稅稅率

(5%)

在免稅利益的歸屬方面,可直接歸屬到醫療財團法人有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

稅與地價稅。至於捐贈扣除的免稅利益直接歸屬到捐贈者,再間接讓醫療財團法人

收到捐贈。據此,本研究另提出三個免稅利益的替代變數:

(1)

免稅利益二:全部

租稅優惠有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地價稅及捐贈扣抵等四項;

(2)

免稅利益三:

直接歸屬到醫療財團法人的租稅優惠有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地價稅等三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