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管理論叢
第
27
卷第
2S
期
229
二、保費計算
本文根據以下假設估算終身癌症保險保費:
假設一:保險金於年底給付
假設二:每人一年癌症門診次數分配服從去零負二項分配
假設三:每人一次癌症門診給付服從去零負二項分配
假設四:一年癌症門診次數分配與一次癌症給付分配彼此獨立
根據上述假設,終身癌症保險的保費可表為公式
(7)
:
(7)
其中,
x
:投保年齡為
x
歲,
T
:保險給付的長度(本文保險給付給付到
100
歲,因此
T
=
100–x
)
t
p
x
:
x
歲的被保險人活超過
x + t
歲的機率,如
t = 1
時,
1
p
x
=
p
x
C
(0)
:純保費
:
x
歲購買保險的被保險人,在
x
+
t
歲的罹癌機率
:
x
歲購買保險的被保險人,在
x
+
t
歲罹癌後,至
100
歲的癌症醫療費用
r
:折現率
將
(7)
式中與期望值無關的部分提出,可改寫為公式
(8)
:
(8)
其中,
為罹癌後醫療費用的期望現值。利用前節資訊與生命表,
我們已知被保險人的罹癌機率 與存活率
t
p
x
,於公式
(8)
中,僅
需另
外討論。
由於癌症醫療費用受持續治療率的影響,因此
可改寫成公式
(9)
如下: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