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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管理論叢

27

卷第

2S

229

二、保費計算

本文根據以下假設估算終身癌症保險保費:

假設一:保險金於年底給付

假設二:每人一年癌症門診次數分配服從去零負二項分配

假設三:每人一次癌症門診給付服從去零負二項分配

假設四:一年癌症門診次數分配與一次癌症給付分配彼此獨立

根據上述假設,終身癌症保險的保費可表為公式

(7)

(7)

其中,

x

:投保年齡為

x

歲,

T

:保險給付的長度(本文保險給付給付到

100

歲,因此

T

=

100–x

t

p

x

x

歲的被保險人活超過

x + t

歲的機率,如

t = 1

時,

1

p

x

=

p

x

C

(0)

:純保費

x

歲購買保險的被保險人,在

x

+

t

歲的罹癌機率

x

歲購買保險的被保險人,在

x

+

t

歲罹癌後,至

100

歲的癌症醫療費用

r

:折現率

(7)

式中與期望值無關的部分提出,可改寫為公式

(8)

(8)

其中,

為罹癌後醫療費用的期望現值。利用前節資訊與生命表,

我們已知被保險人的罹癌機率 與存活率

t

p

x

,於公式

(8)

中,僅

需另

外討論。

由於癌症醫療費用受持續治療率的影響,因此

可改寫成公式

(9)

如下: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