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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 34 No. 3 Dec.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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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著性,並無違背平行趨勢假設 。
2. 租稅規避
我國自 2010 年起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率,提供本文以外生政策變動分析租稅
規避與公司價值之間的關聯。申言之,自 2010 年起,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由 25% 減
少至 17%,由於適用國內所有公司,無法如同前述以 DID 分析,於是本文改以比
較 2010 年前後公司價值是否存在顯著的差異。首先建立 2010 年後期間的虛擬變數
POST2010(樣本位於 2010 年後為 1,反之為 0),再者,為了避免受控外國公司
以及實際管理處所修法的影響,因此僅使用 2015 年前的樣本。迴歸模型如下:
TOBINSQ = β + β POST2010 + ρ CONTROL + FIRM + ε , (8)
0
1
it
it
it
i
為了比較 2010 年前後的公司價值差異,式 (6) 不控制年度固定效果。雖然 2010 年
稅改應可視為外生事件,但僅比較稅改實施前後的公司價值,其估計係數仍可能受
到其他難以觀察的因素影響。為了強化模型的有效性 (Validity),本文改以放入公司
固定效果 FIRM 而非產業固定效果。本文預期在降稅之後,由於公司租稅負擔減輕,
稅後現金流量及盈餘提升,因此公司價值增加。固定效果模型的估計結果見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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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 (2),POST2010 的係數為正,且達到 1% 顯著水準,符合預期 。
3. 租稅風險、租稅規避與其交互作用
由於並無稅制的外生變化直接影響租稅風險與租稅規避之間的交互作用,故
此部分本文以工具變數法估計因果關係。工具變數的選擇主要有兩個條件,其一為
外生性 (Exogeneity),工具變數僅得透過內生變數間接影響被解釋變數;其二為相
關性 (Relevance),工具變數必須與內生變數具有足夠的關聯。由於同產業的租稅
規避方式及策略相當接近,因此公司的租稅規避決策會受到同產業其他公司的影響
(Hasan et al., 2014; Dhawan, Ma, and Kim, 2020);換言之,產業整體的租稅規避會影
響公司的租稅規避決策,進而影響公司價值,同理亦可適用租稅風險。因此本文挑
22 須注意的是,2018 年起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調升,因此 DID 的估計結果可能包含稅率變動的
影響。不過本文認為此次稅增的影響不大,原因在於如果稅改對於公司價值有影響,2018 年
後公司價值相較於 2016 年及 2017 年應有顯著的減少。然而觀察圖 1,2018、2019 年的相乘項
係數相對於 2016、2017 年,並無明顯差異。
23 須注意的是,POST2010 係數僅能用來分析法規實施前後,公司價值是否有所不同,而非處理
租稅規劃變數之內生性問題。作者感謝匿名評審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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