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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管理論叢
第
28
卷第
2
期
(1)
其中,
i
為醫療財團法人
(
i
= 1, 2,..., 43)
。
t
為年度
(
t
= 2006, 2007, ..., 2010)
。應
變數
y
itj
為第
i
間醫療財團法人於第
t
年,從事第
j
種社區公益服務的支出,
y
itj
分別
為醫療社服支出、教育研究支出與社區公益服務支出等三種。獨立變數方面,
taxbnt
it
為免稅利益。租稅利益包括營利事業所得所稅、地價稅與捐贈扣抵額總和(免
稅利益一);醫院財務特徵變數有總收入
(
tr
)
取自然對數、負債比率
(
db_ta
)
與前期
淨利率
(
lgebt
)
;市場特性變數有當地失業率
(
ue
)
與市場集中度
(
hhi
)
。本研究實證分
析所採用的資料為非平衡追蹤資料,為確保估計的迴歸係數具有不偏性與一致性,
我們採用固定效果模型進行迴歸分析,控制無法觀察且不隨時間改變之醫療財團法
人特性。
四、統計概況
表
2
為
43
家醫療財團法人在
2006~2010
年度
213
個觀察值,相關變數的敘述
性統計概況。首先,醫療財團法人從事社區公益服務支出方面,醫療社服年度支出
平均約為
46.5
百萬元,教育研究年度支出平均約為新台幣
113.6
百萬元,整體社區
公益服務年度支出平均
160.1
百萬元。可以得知,教育研究支出約佔整體社區公益
支出的七成。此外,三項社區公益服務支出的標準差均大於平均值,顯示各醫療財
團法人從事社區公益活動服務的差異很大;其次,醫療財團法人享有租稅優惠的免
稅利益之年度平均值為
132.2
百萬,高於醫療社服支出或教育研究支出,僅略低於
整體社區公益服務支出。值得注意的是免稅利益最小值為
0
,因為有一間法人在兩
個年度未享有免稅優惠的免稅利益。是由於法人營運發生虧損、醫療用地非自有不
符地價稅免稅條件,且沒有捐贈收入等三種情況同時發生所致。直接比較慈善醫療
等社區公益服務支出與免稅利益的平均值,雖然核心業務的慈善醫療支出低於免稅
利益,但涵蓋擴充定義的教育研究支出的社區公益服務支出卻高於免稅利益,初步
顯示醫療財團法人整體在社區公益服務的支出高於享有的免稅利益。採用
t
檢定,
分別驗證社區公益服務支出、教育研究支出及醫療社服支出,與免稅利益一的平均
值相同之虛無假說。其
t
統計量(
p
值)分別為
1.3420 (0.1810)
、
-0.8020 (0.4236)
、
-
2.6280 (0.0092)
,顯示社區公益服務支出或教育研究活動支出的平均值,均與免稅
利益一的平均值沒有顯著的差異。但屬於核心業務的醫療社服支出卻顯著低於免稅
利益一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