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仁慈領導一定能讓部屬產生組織公民行為嗎?領導者操弄意圖知覺與部屬信任的中介式調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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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論與討論
本研究結果顯示,當部屬知覺領導者有高度操弄意圖時,仁慈領導對於部屬對信
任組織、信任主管及組織公民行為皆呈現負相關;反之,當部屬知覺領導者的操弄意
圖低時,仁慈領導對於部屬對信任組織、信任主管及組織公民行為則呈現正相關;本
研究檢驗仁慈領導與部屬的組織公民行為呈正向關係,與以往的研究相似
(e.g., Chan
et al., 2013; Chan and Mak, 2012)
,然而,這個正向關係在部屬知覺到主管高度的操弄
意圖下將會反轉,並非所有的仁慈領導都有正向結果;此外,仁慈領導與操弄意圖知
覺的交互作用,會透過信任組織與信任主管的部分中介,間接影響部屬的組織公民行
為。以下說明理論與實務意涵,還有研究限制與未來研究建議。
一、理論與實務意涵
理論意涵方面,
Pellegrini and Scandura (2008)
與
Pellegrini, Scandura, and Jayaraman
(2010)
曾呼籲,華人新興的家長式領導(包含仁慈領導)的實證研究仍落後許多,本
研究結果除了回應此項呼籲外,更延伸了以往仁慈領導與正向部屬產出的關係連結,
以及此關係間的心理機制
(e.g., Chen et al., 2014)
;本研究有幾項貢獻分述如下。
第一,本研究擴展了仁慈領導與組織公民行為間的關係連結,結果顯示,在不同
情境下,並非所有的仁慈領導都有正向結果;本研究檢驗仁慈領導與部屬的組織公民
行為呈正向關係,與以往的研究結果相符
(e.g., Chan et al., 2013; Chan and Mak, 2012;
Chen et al., 2014; Wu et al., 2012)
。當部屬知覺操弄意圖程度低時,仁慈領導可提升部
屬的組織公民行為,但是,這個正向關係在部屬知覺到主管高度的操弄意圖下將會反
轉,也就是仁慈領導與部屬的組織公民行為的關係呈現不顯著。也就是,當部屬知覺
領導者的操弄意圖程度低時,較為願意從事組織公民行為,以回報主管的關懷與照顧;
但是當部屬知覺主管的仁慈是虛情假意,部屬可能會降低角色外行為;或是主管的仁
慈,被部屬視為對隱私權的侵犯(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工作類型、工作年資及與
主管共事的時間等)(鄭伯壎、樊景立與周麗芳,
2006
),部屬可能知覺主管對部屬
於公於私的關懷,是為了找到「把柄」以利用與控制部屬的「回報」,因此,對於實
際有益於組織的角色外行為,恐無法產生顯著的影響;當部屬知覺主管具有高度的操
弄意圖時,仁慈領導與組織公民行為間的關係呈現不顯著,顯示部屬認為仁慈的主管
不一定是真正關心部屬的工作與生活,仁慈的背後目的可能是為了提升績效與領導者
自身的升遷,因而無法鼓勵部屬從事角色外的行為。
第二,本研究也進行了信任的簡單中介分析,結果顯示,信任主管與信任組織會
完全中介仁慈領導與組織公民行為間的關係(當置入信任主管時,仁慈領導對組織公
民行為的效果由
β
= .17,
p
< .01
降為
β
= -.02,
p
> .05
;當置入信任組織時,此效果降為
β
= -.02,
p
> .05
),此結果再次支持,仁慈領導與組織公民行為之間,信任是一項重
要的中介變數
(e.g., Chen et al., 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