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34-1
P. 207
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 34 No. 1 Apr. 2024
26
筆。接著,本研究沿用 Black et al. (2021) 的衡量方式 ,定義一虛擬變數 INCON-
SISTENCY,值為 1 表示公司前後期不一致地排除某些項目,其他為 0。實證結果
如表 9 所示,非公認盈餘可比較性 (NG_COMP) 與收到監管信函 (POST) 之間的關
係並未因控制 INCONSISTENCY 而有明顯改變,這顯示收到監管信函後改善可比較
性的結果,並不會受到排除項的不一致特性而有改變,至於排除項的不一致性 (IN-
CONSISTENCY) 本身對於非公認盈餘可比性的影響,則並未達顯著性水準。
八、配對樣本測試
在額外檢定部份,我們參考 Chen et al. (2021) 在探討監管信函對於非公認盈餘
質性品質 (qualitative characteristics) 之影響所做的配對研究設計,其配對方式為若公
司於 t 年度收到監管信函,則於同年同產業內找尋資產規模最相近的公司,進行 1
對 1 不重覆取樣配對 ; 配對的樣本尚需符合計算可比較性的要件。接著利用配對後
樣本進行差異中之差異 (Difference-in-differences; DID) 分析,其中 TREAT 為一虛擬
變數,其定義為公司在樣本期間內收到非公認監管信函者為 1 (Firm Level),表 10
呈現配對後的實證結果。TREAT*POST 與 NG_COMP4 及 NGP_COMPMIDDLE 呈現
正相關(t 值 1.961;t 值 2.369),顯示在配對樣本後的差異中之差異分析的研究設
定之下,主要的實證結果並未改變。
陸、結論
非公認盈餘資訊已成目前歐美國家資本市場中普遍使用的自願性揭露資訊,主
管機關(如美國證管會及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對於此一資訊的使用感到憂心,因
為當一資訊具普遍性但缺乏可比較性時,會影響資訊溝通性,進而使得資訊使用者
在資訊處理及驗證成本上相對來的高,決策判斷可能會受影響。目前美國證管會以
監管信函監督企業,必要時透過函文要求公司對自願揭露之非公認盈餘資訊加以改
善。故本研究視監管信函為證管會關注企業非公認盈餘資訊揭露之重要方式,並以
此檢測受到監管信函後,該公司的非公認盈餘可比較性是否增加。
26 Black et al. (2021) 衡量排除項目不一致的方式為先將 Compustat 上的費損類項目概分為:攤
銷、減損、重整、獎酬、合併及公平價值調整利得及損失等數大類。若公司跨期之間不一致性
的排除掉某些項目,或不一致的不排除這些項目,則稱之為「排除項之不一致性」。例如:
一家公司若於 t 年度認列並排除掉某個項目,然而 t-1 年雖也有認列該項目卻未將之排除,
則顯示該公司在排除該項目的行為上,呈現出跨期之間的不一致。而 Black et al. (2021) 將
INCONSISTENCY(虛擬變數)定義為 1,若公司在上述數大類的費損類項目中(任何一類),
呈現出跨期之間的不一致排除行為時。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