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臺大管理論叢第33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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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ociations of Demand for Private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Willingness to Pay, and Precautionary
Savings with Preferences for Long-Term Care Systems
壹、前言
理性個人受到長壽風險與貧富不均的影響之下,如何根據財務偏好追求自身
的效用最大(例如,善用商業長照保險、願付程度、預防性儲蓄這三種長照財務
偏好行為與公立長照制度,以利於自籌具有長尾風險的長照財源),便成為極其重
要的社會科學研究議題 (Falk, Becker, Dohmen, Enke, and Huffman, 2018; Bannenberg,
Karlsson, and Schmitz, 2019; Ameriks, Briggs, Caplin, Shapiro, and Tonetti, 2020)。 我
們利用臺灣獨特的健保與長照 2.0 社會實驗環境進行問卷抽樣調查,配合重要的財
務與經濟理論,提出嚴謹的研究假說並逐一驗證:當國人受限於上述主、客觀信
念 (Beliefs),如何根據三種長照財務偏好行為來選擇適合自身的公立長照制度,這
除了讓理性個人達成自籌長照財源,也讓政府長照政策得以增進社會福祉 (Barczyk
and Kredler, 2018; Hendren and Sprung-Keyser, 2020; Miller, Johnson, and Wherry,
2021)。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2020 年的調查報告顯示,OECD 成員國之公共長照支出占 GDP 平均約 1.7%
(OECD, 2020)。相較之下國內長照 2.0 政策係採行賦稅制並以編列預算方式來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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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長照需求者,儘管編列金額逐年快速遞增 ,2019 年編列 330 億預算,僅占國內
GDP約0.18%。又,根據此一財源預算,若平均分配到117.3萬人身心障礙者身上(衛
生福利部,2021),每位每月能獲得的補助金額或勞務約僅 5,000 元,若從一般民
眾長照財務風險的觀點來看,有長照需求的民眾仍有長照資金缺口的問題(謝紹芬,
2019)。因此,長照 2.0 的社會福利補助政策是否能滿足國人的期待,便成為本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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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的探討重點 。另一方面,長照 2.0 如同強制性健保制度的功能,可將國人因醫療
所引起的財務風險給予某種程度的平減 (Chou, Liu, and Hammitt, 2003);以此推論,
國人是否會將受益於健保的認知轉化為對於強制性長照社會保險的期待?
另外,國外有關長照 1,200 多篇的研究皆聚焦於保險對於長照長期財務融資
議題的探討 (Eling and Ghavibazoo, 2019)—尤其是對於「長照保險需求」(Demand
1 2017 年立法院通過「長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後,開始以菸稅、遺贈稅、房地合一稅、
基金孳息收入當作長照財源。民國 105 年編列計 51 億 2,608 萬 8 千元、106 年編列 207 億 9,870
萬 1 千元、107 年編列 300 億元。實際上,106 年至 111 年長照基金來源收入分別為 118.53 億元、
363.46 億元、415.72 億元、537.5 億元、720.42 億元及 562.17 億元(衛生福利部,2022)。
2 「政府利用增稅籌措長照 2.0 財源的決定有些爭議。做為替代方案,政府有很長時間曾考慮推
行長照保險制度。事實上,立法院曾在 2015 年 6 月通過長照保險法,但並沒有下文。根據這
項法律,長照保險制度將仿效全民健康保險,對民眾的收入徵收保費,其中雇主負擔 40%,受
雇者負擔 30%,政府負擔 30%。」摘錄自工商雜誌,論臺灣長照計畫 (Ferry,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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