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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System Integrators Can Help Client Companies Develop Big Data Analytics Capability




               的整合服務,減輕業務單位導入大數據分析面臨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 (Davies et al.,
               2007)。
                    策略性顧問諮詢是系統整合商深入分析客戶業務並作出診斷後,基於過去類似
               問題的顧問經驗提出整合解決方案給客戶 (Swanson, 2010)。這些解決方案不僅由執
               行特定系統功能的產品元件構成,還包含定義和解決客戶問題之知識,以及設計、
               開發、營運和維護解決方案系統之人力的服務元件 (Prencipe, 2003)。例如,Urbinati

               et al. (2019) 發現採取使用案例驅動策略的大數據服務業者在面對有客製化需求的客
               戶時,會將本身的技術知識(如:數據分析)和產業領域知識(如:數位行銷、需
               求預測、存貨管理),結合到自製或外部供應商的產品元件(如:資訊科技基礎建設、
               大數據軟硬體)以組成整合解決方案。一旦這些解決方案成功導入客戶端並發揮效
               益時,就成為實際驗證有效的使用案例。往後系統整合商可再利用這些使用案例作
               為解決方案,讓遭遇類似問題的業務單位不需從頭摸索如何運用大數據分析來創造

               價值,而是參考成功案例的實施樣版和導入方式,降低業務單位導入大數據分析的
               組織複雜性和不確定性 (Whyte and Davies, 2021)。所以,當系統整合商的整合服務
               能力越強,越能幫助業務單位將大數據分析導入日常業務決策和執行,業務單位也
               會更有意願合作。綜合上述,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說:
               H6: 系統整合商的整合服務能力對導入大數據分析企業的業務單位合作有正向影
                    響。


                    資訊系統使用時間會影響使用該系統獲得的效益,因此本研究將大數據分析系
               統使用時間列入控制變數。除此之外,資訊部門規模會影響資訊部門能用來處理大

               數據分析系統開發、導入、數據串接的資源和能力,所以本研究也將資訊部門規模
               列為控制變數。


                                                肆、研究方法


               一、研究問卷開發與資料收集
                    本研究探討系統整合商的能力對於企業的大數據分析資源和能力以及營運效益

               的影響。研究構念的操作性定義和量表的參考文獻如表 5 所示。問卷封面說明了僅
               限有系統整合商參與大數據分析專案的企業填答,並定義系統整合商是指「與公司
               簽訂大數據分析系統建置合約的資訊公司,負責系統安裝、連結以及專業和整合服
               務」。測量題項都採用李克特五點尺度設計,題項內容是以既有量表修改成為符合
               本研究情境的用語。「技術服務能力」和「整合服務能力」的測量題項都標註了「系
               統整合商」,以確保填答者會針對合作的系統整合商進行評估。修改後問卷經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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