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穩健性:基於亞洲國家資料研究之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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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穩健性差異後,發現前者盈餘較為穩健。
Ball et al. (2003)
則接著提出另一重要問
題:是不是所有採習慣法體系之國家,財報品質皆一樣好?換言之,有相同會計準則
之國家是否一定有同質之財務報導品質?若會計準則之差異是決定財報品質之唯一因
素,則東亞四國(包括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之會計準則與他們的主要殖
民母國(英國)之習慣法體系相近,理應亦會具有高品質之財務報導。他們以
1984
至
1996
年東亞四國上市公司為樣本,實證結果卻未能發現這四個國家具備會計穩健
之特性。他們提出的解釋是:財務報表品質之決定因素中,編製者(管理當局或會計
人員)之誘因比採用何種會計準則更為重要。
Bushman and Piotroski (2006)
則深入檢視
Ball et al. (2003)
所稱之財務報表編製者
誘因之決定因素為何。作者認為公司所在國家之制度面因素,尤其是司法體制、證券
交易相關法律、政治、經濟、稅制等,會影響該國所在地公司之財報編製單位、投資
人、主管機關等利害相關者之誘因。他們以
1992
至
2001
年橫跨
38
個國家之樣本檢視,
實證結果發現,在控制了法系(成文法或習慣法)差異後,位於較高效率司法體制或
是較強公部門執法
(Public Enforcement)
國家之公司,其盈餘相對較穩健;而就政治制
度方面而言,位於政府持股較多、財產權保障較不完善國家之公司,其盈餘較不穩健,
甚至認列好消息之速度超過壞消息。
Jayaraman (2012)
以內線交易法第一次執行此一
外生性衝擊為例,檢視證券交易相關法律與會計盈餘屬性間之關係。該文以
1992
至
2000
年橫跨
27
個國家之上市公司為樣本,採用
Difference-in-Difference
之實證結果發
現,當一國之內線交易法第一次執行後,平均而言,該國公司即時認列壞消息之行為
明顯增加,特別是債務融資比率較高之公司,此結果呼應了
Bushman and Piotroski
(2006)
有關司法體制與誘因間之關係。
Kanagaretnam et al. (2013)
以跨國銀行業樣本為例,研究各國文化差異-個人主義
以及不確定性規避,是否影響銀行之會計穩健特性以及風險承擔行為。他們以
2000
至
2006
年(金融海嘯以前)
70
個國家之銀行業樣本為例,實證結果發現,個人主義
較弱以及不確定性趨避行為比較明顯之國家,在金融海嘯以前,其銀行盈餘較穩健、
較能即時的認列壞帳且承擔比較低的風險,且在金融海嘯期間較不易陷入財務危機。
Ahmed et al. (2013)
探討強制採用
IFRS
此一會計準則之改變,如何影響盈餘品質。
他們以
2005
年前後強制採用
IFRS
之
20
個國家,對照當時未採用
IFRS
之
15
個國家,
實證結果發現:強制採用
IFRS
之國家,在採用後盈餘平穩化之程度增加,但認列壞
消息之即時性降低。整體而言,該文認為強制採用
IFRS
並未提升盈餘品質。
Gaio (2010)
同時檢視公司、產業及國家三種不同層級因素,對於盈餘品質(應計
品質、持續性、盈餘平穩化、價值攸關性、條件式穩健等)之相對解釋能力。該文以
1990
至
2003
年
38
個國家之跨國樣本發現,在解釋盈餘品質之相對重要性面向,個別
公司層級以及產業層級之變數比起國家層級之變數更為重要,特別是在全球化趨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