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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穩健性:基於亞洲國家資料研究之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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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別於多數文章以上市公司為實證樣本,

Haw, Lee, and Lee (2014)

以韓國非上市

公司為樣本,檢視不同債權契約(公司債與銀行債)如何影響穩健性。實證結果顯示,

相較於只依賴銀行債之公司,同時也仰賴公司債之公司其盈餘更穩健,而此一關係尤

其在資訊不對稱較高或信用風險較高之公司更明顯。再者,盈餘穩健程度明顯提升之

時間點是在第一次發行公司債之後;此外,他們也發現較穩健之公司享有較低之公司

債利率。

本節回顧之文獻中,不論是跨國樣本或是單一國家樣本之研究,大致發現了依賴

債務程度愈高之公司,其盈餘愈具備穩健之特性,支持

Watts (2003a)

Ball et al. (2008)

所強調:債權人需求決定會計穩健性。但除了

Gormley et al. (2012)

一文外,多數文章

都是來自橫斷面比較之實證,實際上並不易釐清債務比重與穩健之事後正向關係,究

竟是出自於債權人於締約前對借款人之篩選(亦即,債權人偏好借款給會計穩健之公

司),還是債權人在締約後對借款人之監督?這兩種可能皆係由債權人需求所產生。

此外,

Watts (2003a)

等提出之債與穩健性關係,並未特別指出該論點適用或不適用於

何種類型之公司。例如,金融業債務人與非金融業債務人之類型、政府管制程度等差

異是否會導致

Watts (2003a)

之論點不適用於金融業債務人?雖然多數文獻都以非金融

業債務人為研究樣本

9

,然而該論點是否適用於金融業債務人樣本,卻少有文獻提及,

此亦為後續研究可進一步探討之議題。

三、公司治理之角度

如前所述,

Watts (2003a)

指出穩健性透過即時認列壞消息而抑制管理階層進行增

加盈餘之盈餘管理;再者,透過條件式穩健可即時的揭露投資計畫之壞消息,使管理

當局能夠提早因應處理。因此,穩健性在文獻上亦被視為公司治理機制之一,具有監

督管理當局之功能。

有關穩健性與其他公司治理機制間之關係,文獻上主要係探討:既然穩健性係公

司治理機制一環,穩健性與其他公司治理機制間之關係是替代性關係或是互補性關

係?亦即,當其他公司治理機制提昇時,外部投資人藉由穩健性去監督管理當局之需

求是增加還是減少?

(一)支持替代性假說之研究

Chi, Liu, and Wang (2009)

1996

2004

年臺灣上市櫃公司為樣本,檢視穩健性

與其他常見公司治理機制間之關係是替代性還是互補性。實證結果發現:機構投資人

持股比重越高,穩健程度越低;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之公司則有比較高程度之穩健。因

9

雖然

Kanagaretnam, Lim, and Lobo (2013)

以銀行業為樣本,但他們討論的是文化差異對穩健性之

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