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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管理論叢

27

卷第

4

225

玟君

(2013)

之結果支持替代性關係,但周百隆等

(2015)

卻傾向支持互補性關係。我們

認為更詳細釐清造成這種矛盾現象之原因,是未來研究方向之一。

(三)穩健與薪酬制度

林宛瑩、許崇源、戚務君與潘虹華

(2012)

檢視穩健會計之特性對員工分紅比率之

影響。他們認為,穩健會計會影響會計指標與員工分紅比率之關係。在經濟績效相同

之前提下,穩健會計將造成可分配盈餘(未扣除員工分紅前)降低,連帶員工分紅也

降低。因此,公司會在事後以較高的員工分紅比率,消除事前穩健會計對會計指標之

向下偏誤

(Downward Bias)

。他們以

1996

2008

年臺灣上市櫃公司為樣本,實證結果

發現會計越穩健,員工分紅比率越高。

陳昭蓉與許崇源

(2014)

探討公司會計穩健性程度是否影響其利用

2007

年第

39

公報過渡期間發放員工認股權之市場反應。當時國內

39

號公報雖規定員工認股權也

應費用化,但是在正式適用前之空窗期仍不需費用化,而在這段期間提早發放員工認

股權除了是為了激勵員工,也可能是為了避免未來費用之認列而提前進行盈餘管理。

該文以

2001

2010

年臺灣上市櫃公司為樣本,結果發現,穩健性越高之公司越不會

2007

年發放員工認股權,且即使發放員工認股權,資本市場對穩健程度較高者之

發放行為給予較高評價。

肆、制度、管制、訴訟與會計穩健之關係

2000

年初期開始,一系列的跨國比較研究已發現:法律體系(成文法與習慣法)

或採用何種會計準則並不是決定財務報導品質之唯一因素,財報編製者之誘因更為重

(Ball, Kothari, and Robin, 2000; Ahmed, Neel, and Wang, 2013; Ball et al., 2003)

。而此

誘因之決定因素,可能是來自於國家層級之種種制度背景、司法體系、投資人保護、

甚至文化因素等

(Kanagaretnam et al., 2013; Brown et al., 2006; Bushman and Piotroski,

2006; Jayaraman, 2012)

,或直接來自於公司層級本身(如管理當局)

(Gaio, 2010; Chi,

Dhaliwal, Li, and Lin, 2013)

;此外也可能與會計師本身之誘因有關,如會計師面臨之

訴訟風險

(Francis and Wang, 2008; Khurana and Raman, 2004)

。簡言之,這些因素與

Watts (2003a)

所稱穩健會計四大需求來源之一的「管制」息息相關。

一、跨國研究

Ball, Kothari, et al. (2000)

開啟跨國制度因素對會計盈餘資訊影響之研究。他們將

國家按法系區分為習慣法系

(Common Law)

或成文法系

(Code Law)

,討論國家層級之

法律體系對會計盈餘之影響。其中習慣法國家(如澳洲、加拿大、英國、美國)之商

業相關法律以判例為主,通常被認為較能夠快速的因應商業契約之需求,而成文法國

家(如德國、法國、日本)則是以法條為主。他們比較習慣法體系國家與成文法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