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姑息與存款保險定價:兼論Ronn-Verma以選擇權為基礎之評價模型

Lin, J. C. 2005. Regulatory Forbearance and Deposit Insurance Pricing: A Comment on the Ronn-Verma Option-Based Model. NTU Management Review, 16 (1): 093-114

林容竹, 德明技術學院財金系副教授

Abstract

本文以台灣上市銀行為樣本檢視監理姑息與存款保險定價兩者間之關係。首先回顧以選擇權定價模型評估風險基準保險費率之文獻;接著,應用Ronn-Verma選擇權定價模型分析台灣上市銀行在不同的監理姑息環境下對存款保險費率之影響效果;我們發現所估計出來的保險費率不僅隨著時間的經過而增加,也隨著監理姑息的程度而增加,且不同的監理姑息程度將導致定價過高或過低不同的推論;因此,我們的結論是存款保險機構是否高估或低估存款保險費率端視其監理姑息程度而定。監理姑息程度愈高,被保機構承擔的風險愈高,則將被索取較高的費率:監理姑息程度低者,被保機構承擔的風險較低,則被收取的費率會較低。  


Keywords

監理姑息選擇權定價模型風險基準之存款保險費定價過低或過高


本網站臺大管理論叢 | 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臺大管理學院一號館3F
TEL: +886-2-33661026  +886-2-33665404  

E-mail: ntupmcenter@ntu.edu.tw
「本刊113年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補助」

訂閱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