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專屬投資是一種負債?台灣代工廠商的個案研究

Kang, M. P., and Seetoo, D. H. 2007. Is Relation-specific Investment a Liability? Case Studies of Taiwanese OEM Suppliers. NTU Management Review, 18 (1): 021-054

康敏平, 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副教授
司徒達賢,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

Abstract

關係專屬投資可增加交易的效率,但礙於資源移轉的困難,也使得交易成本增加。台灣的代工廠商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不容易在交易初期就要求品牌客戶對其所承諾的關係專屬投資,給予對等的保護或抵押。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代工廠商傾向以單邊關係專屬投資作為抵押,以爭取合作機會,並在合作過程中累積能力來降低套牢的威脅。根據文獻和五個台灣代工廠商的個案資料,本研究發現關係專屬投資應區分成兩個次構面,分別是「關係投資幅度」與「資產專屬程度」。據此整合抵押模式與能力觀點,提出關係專屬投資與統理機制選擇的原則。  


Keywords

關係專屬投資抵押模式統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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