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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管理論叢
第
28
卷第
2
期
當之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操弄財務報表,因而盈餘持續性較低。進一步經
Chow
test
檢驗顯示相較於委託不同事務所查核,當集團企業委託同一事務所查核,其營
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較不會降低盈餘持續性。因此,本文假說
2
獲得支持。
第
(3)
欄位為使用集團企業委託同一大型事務所查核之樣本,該欄位營業活動
外關係人交易與當年盈餘的交乘項係數未達顯著水準。經
Chow test
檢驗顯示營業
活動外關係人交易與當年盈餘交乘項係數,在第
(1)
與
(3)
欄位差異已經達顯著水準
(
F
值為
4.56
,
P
值為
0.032
)。故相較於委託不同事務所查核,當集團企業委託同
一大型事務所查核,其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較不會降低盈餘持續性。
第
(4)
欄位為使用集團企業委託同一非大型事務所查核之樣本,該欄位營業活
動外關係人交易與當年盈餘交乘項係數顯著為負向,顯示當集團企業即使委託同一
非大型事務所查核,其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仍然會降低盈餘持續性。經
Chow test
檢驗顯示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與當年盈餘交乘項係數,在第
(1)
與
(4)
欄位之差異
並未達顯著水準(
F
值為
0.05
,
P
值為
0.818
),表示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對盈餘
持續性之影響,並不會因集團企業委託不同事務所查核或是委託同一非大型事務所
查核而有差異。可能原因為當集團企業委託同一非大型事務所查核,因為非大型事
務所面對集團企業整體公費收入的經濟依賴性較高,且非大型事務所在專業人力與
設備等資源皆較不足,故即使集團企業委託同一非大型事務所查核,會計師降低不
當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之效果較為有限,故集團企業仍有藉由營業活動外關係人
交易操弄財務報表的行為。
綜合上述整體來說,集團企業委託同一事務所查核,其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
較不會降低盈餘持續性之效果,會因為委託同一大型事務所查核或是同一非大型事
務所查核而不同。故本文假說
2a
獲得支持。
表
8
將樣本區分成大型與非大型集團企業。第
(1)
與
(2)
欄位分別為使用大型集
團企業委託不同事務所查核與同一事務所查核之樣本,第
(1)
欄位營業活動外關係
人交易與當年盈餘的交乘項係數顯著為負向,表示當大型集團企業委託不同事務所
查核,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會降低盈餘持續性。第
(2)
欄位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
易與當年盈餘的交乘項係數未達顯著水準,表示當大型集團企業委託同一事務所查
核,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並不會影響盈餘持續性。經
Chow test
檢驗顯示關係
人交易與當年盈餘交乘項係數,在第
(1)
與
(2)
欄位已經達到顯著差異(
F
值為
8.67
,
P
值為
0.003
)。故相較於大型集團企業委託不同事務所查核,當大型集團企業委託
同一事務所查核,其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較不會降低盈餘持續性。
表
8
第
(3)
與
(4)
欄位為使用非大型集團企業委託不同事務所查核與同一事務所
查核之樣本,第
(3)
欄位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與當年盈餘的交乘項係數並未達顯
著水準,表示當非大型集團企業委託不同事務所查核,營業活動外關係人交易並不